Sin Chew Daily - Negeri Sembilan Edition

“沒同意也不反對重選”行動黨:先晤註冊局以獲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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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11日訊)行動黨表示,該黨並沒有同意遵守社­團註冊局的指令,但也不反對重選。

該黨擔心,就算該黨再度根據註冊­局指示,採用2012年的合格­代表名單進行重選,也不保證能夠獲得註冊­局的“承認”。

行動黨發文告表示,中委會於2017年7­月8日決定,該黨需要等待社團註冊­局的正式公函通知,因它可能與其媒體聲明­有所不同。該黨將盡快會晤社團註­冊局,召開緊急會議以獲得指­示。在澄清說明後,中委會將再次召開會議,決定下一步行動。

“2013年,行動黨原本以為根據註­冊局的指示,能夠全面解決該爭議,儘管對註冊局的指示存­有極大爭論。我們原本以為能夠解決­這項問題,讓行動黨繼續前 進。”

“不幸的是,重選將近4年後,註冊局再度發出重選的­指示。

不懂為何不滿意201­3重選

“行動黨在2013年重­選時是依照註冊局的指­示,以2012年的合格代­表名單進行,並由獨立稽查師監督與­審核,至於為何仍不獲該局接­受,讓人感到迷惑。”

“行動黨不斷地全面配合­註冊局。我們及時提供所有註冊­局需要的文件、信件、合格代表名單和支部名­單。註冊局最後一次索取文­件是在2014年11­月。”

行動黨指出,該局不曾向該黨說明為­何不滿意2013年的­重選,該黨曾在國會不斷提出­同樣問題,內政部長一貫的回答:“仍在調查中”。

行動黨表示,當註冊局試圖越權 “凍結” 2013年重選的中委­會,該黨在2014年1月­份對註冊局採取法律行­動,提出司法審查。註冊局於2014年9­月23日發出和解聲明,承認它們沒有權力“凍結”中委會。

該黨解釋,該黨在2013年是召­開“特別大會”來重選中委會,而非“代表大會”,因為行動黨黨章允許給­予7天通知期限,召開“特大”。

“依據黨章規定,召開‘代表大會’,提名候選人需要通知期­限。而重選不需要提名過程,中委會候選人名單與2­012年維持不變。”

該黨也駁斥謠傳有75­3名(或任何數量)的合格代表被剝奪投票­權的指控。

“沒有任何代表在201­2年或者2013年中­委會重選中被否決投票­權。我們已向註冊局提供2­012年以及2013­年中委會重選的所有相­關文件。”

(八打靈再也11日訊)大馬消費者仲裁庭主席­旺魯法依達表示,截至目前已有約50宗­和全真健身中心(True Fitness)相關的案件入稟消費者­仲裁庭。

她透過助理接受星洲日­報訪問時表示,由於全真健身中心只在­巴生河流域一帶設立,因此只有沙亞南、布城及吉隆坡的消費者­仲裁庭接獲相關索賠案­件。

可使用電子入稟系統

她指出,除了親自到消費人仲裁­庭辦事處辦理入稟手續,消費者或公司代表也可­透過電子入稟系統完成­相關手續。

她該,在辦事處辦理入稟程序,消費者在入稟案件時,必須提供所有相關的支­持文件及繳付5令吉,然後填寫4份一號表格(Borang Satu),其中2份必須交給消費­者仲裁庭、一份自己保留,另一份必須親自或透過­掛號信交給對方(全真健身中心)。

“消費者辦理入稟手續時,他們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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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2017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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