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 Chew Daily - Negeri Sembilan Edition
防範罪案修正案一讀防罪案局可扣嫌犯4年
小時把嫌犯帶到地庭法官前面,交由法官宣佈立即釋放。修正案闡明,一旦佩戴電子監控器的嫌犯破壞、干擾、銷毀或弄丟監控器,若嫌犯無法繳付賠償,法庭有權判處他坐牢。
法案第15A新條文闡明,當該局允准嫌犯佩戴電子監控器,警方必須向嫌犯說明有關佩戴電子監控器的條件,嫌犯需要填表簽名。
法案增設第19H條文授權該局撤監控令、扣留令、凍結扣留令或指示延長扣留令。
防範罪案局的成員由國家元首委任,它將取代內政部長的職責,簽批延長扣留嫌犯2年(可再延長2年)的扣留令。
防範罪案局的主席是由高庭、上訴庭或聯邦法院法官擔任,另外兩名成員來自其他領域。
防範罪案局是根據聽證會的報告證明嫌犯曾2次或更多次犯下嚴重罪行,以及曾違反早前監管令的條例。
納入警方未審先扣條文
防範罪案(修正及延伸)法令納入已廢除的1969年緊急法令中允許警方未審先扣的條文,並允許延長扣留嫌犯最多4年。
此法令原本專門用以對付非法組織或私會黨成員,但由於政府援引這項法案扣留多名政黨人士和非政府組織,以致引發爭議。
法令闡明,經過防範罪案局的批准後,警方可以扣留嫌犯長達2年;若當局有理由相信嫌犯將危害國家安全,可申請再延長扣留2年。現有的防範罪案法令只允許扣留嫌犯最長72天。
根據法令,獲得警方口頭保釋的嫌犯,在候審期間,需佩戴電子監控器的天數已從原本的最長42天縮短至38天。
(吉隆坡24日訊)首相署部長拿督斯里阿莎麗娜聲明,國會沒有蓄意隱瞞一切與一馬發展公司(1MDB)相關的事務。
阿莎麗娜針對反對黨指這次國會下議院會議駁回逾30個與1MDB相關的提問,發文告反駁。
她說,反對黨指全部與1MDB相關的提問不會在這次國會會議獲得回答,是不確實的指控,事實上這次會議仍接納數名反對黨議員,如行動黨八打靈北區國會議員潘儉偉、芙蓉國會議員陸兆福、泗岩沫國會議員林立迎及公正黨格拉那再也國會議員黃基全的相關提問。
她解釋,至於被駁回的提問,可能是正在法庭審訊階段,或者違反下議院議會常規。
阿莎麗娜認為,反對黨蓄意炒作這個課題,顯示他們已經“沒有其它課題可以帶上國會下議院會議”。
“事實上,他們應該著重自己地方選民福利課題,但不是一直循環炒作同樣的課題。我希望所有議員,尤其是反對黨議員善用為期12日的會議期,遵守議會常規。”
(吉隆坡24日訊)首相拿督斯納吉表示,雙溪毛糯—加影捷運工程可以如期完成,並節省20億令吉是直接付款,不採用特許經營權協議最好的例子。
他今日在國會下議院回答民政黨新邦令金區國會議員拿督梁德明有關捷運工程沒有涉及特許經營權協議,而相關工程比預期早完工,費用也比預期低一事時,他說,直接付款的模式讓政府可以運用更好的結構來監督及控制工程進展。
他表示,為了更有效的管理捷運工程,政府設立以政府首席秘書丹斯里阿里韓沙為首的執行委員會,成員包括各涉及的政府機構等;這委員會可直接解決工程所面對的問題,讓整個工程可順利展開。
他補充,這種模式也將被其他政府工程採用,以確保高效率的執行、高透明度及誠信;他認為,執行夥伴(PDP)的選擇也是決定工程成功的因素之一。
納吉表示,政府不會在雙溪毛糯—加影捷運工程的透明 度、完善度及誠信方面妥協。
他說,為了確保相關工程的高度透明及誠信度,反貪會及國家稽查局代表也被委任為捷運工程委員會成員。
“捷運工程取得成功因為我們有良好的管理及監督結構,包括在籌資、透明的招標制度及執行等方面。”
王建民促交代所有費用
行動黨沙登區國會議員王建民在附加問題環節要求納吉列出雙溪毛糯—加影捷運工程所有費用,包括執行夥伴的附加費用、土地採用費等費用時,納吉則回應,他將要求捷運公司針對此事做出交代,讓人民了解。
他強調,雙溪毛糯—加影捷運工程所有費用都屬合理範圍,並以透明的方式展開。
另一方面,瓜拉雪蘭莪區國會議員拿督斯里依莫希佔提及有人認為雙溪毛糯—加影捷運工程是浪費的舉動時,納吉說,這只是他們的政治看法,實際上人民認為這工程為他們帶來巨大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