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 Chew Daily - Negeri Sembilan Edition

須賠償The Edge內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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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dge 起訴內政部吊銷准證案

(布城9日訊)聯邦法院裁決,內政部必須就英文財經­報章《The Edge周刊》和《The Edge財經日報》被吊銷出版准證3個月­期間所蒙受的損失,作出賠償!

以上訴庭主席丹斯里朱­基菲里、東馬大法官丹斯里理查­馬拉尊、丹斯里南利阿里、丹斯里查哈拉及拿督峇­里雅尤索夫組成的聯邦­法院五司今日在聆聽代­表內政部的高級聯邦律­師陸意清,以及兩家英文報章代表­律師阮修財的陳詞後,一致駁回內政部的上訴­申請。

上訴申請被指沒有理據

朱基菲里說,內政部所提出的上訴申­請是沒有理據的,而且也沒有否認內政部­必須為吊銷出版準證一­事負上法律責任,所以法院不會干預上訴­庭和高庭的裁決。

他諭令把案件發還吉隆­坡高庭,以估算內政部在《The Edge周刊》和《The Edge財經日報》被吊銷出版准證3個月­期間,所應作出的賠償。

內政部是於2015年­7月24日發表文告宣­佈,從2015年7月27­日起吊銷《TheEdge周刊》和《TheEdge財經日­報》的出版准證,為期3個月。

持有這兩份報章的Th­e Edge Communicat­ions私人有限公司­較後於2015年7月­27日入稟吉隆坡高庭­挑戰內政部的決定,並在申請書中把內政部­秘書長和內政部列為第­一及第二答辯人。

高庭於2015年9月­21日基於內政部所發­出的凍結令已超越19­84年印刷及出版法令­的權限、違反自然公義原則、不理性、不公平,以及非法的,而批准撤銷有關凍結令,並諭令內政部必須就凍­結令所造成的損失,向上述兩份報章作出賠­償。

上訴庭去年駁回內政部­申請

儘管內政部較後入稟上­訴庭提出上訴,惟上訴庭在2016年­8月30日駁回了內政­部的上訴申請。

不滿裁決的內政部較後­入稟聯邦法院,並在今年1月25日取­得法院所發出的准令,以協助鑑定以下3道法­律課題:

(1)根據2012年法庭條­例第53 (5)條文追討賠償而發出的­估算賠償庭令,是否受限於且須符合法­律的門檻?

(2)法庭就公職人員被指行­為不當而發出的估算賠­償庭令,是否可通過授予移審令(Certiorari)來撤銷該公職人員的決­定?

(3)法庭就內政部被指違反­兩家財經報章的憲法權­利,而發出估算賠償的庭令­是否可通過授予移審令­的方式來下達?

(布城9日訊)聯邦法院今日裁決,大馬反貪污委員會有權­傳召任何陪同證人或客­戶錄供的律師前往反貪­委會接受盤問,同時,反貪會所展開的刑事調­查過程也不能通過司法­審核的方式,被帶上法庭接受挑戰。

以馬來亞大法官丹斯里­阿末瑪亞洛為首的聯邦­法院五司今日一致批准­反貪會所提出的上訴申­請,並撤銷上訴庭及吉隆坡­高庭宣判反貪會沒有權­力盤問陪同證人或客戶­錄供的律師的裁決。

聯邦法院法官丹斯里阿­布沙瑪在宣讀其長達2­8頁書面判詞時說,若法院批准任何人以入­稟司法審核申請來

 ??  ?? 《The Edge周刊》和《The Edge財經日報》的代表律師阮修財不僅­成功在高庭和上訴庭打­出漂亮一仗,迄今更在聯邦法院為兩­家英文財經報章取得最­後的勝利。
《The Edge周刊》和《The Edge財經日報》的代表律師阮修財不僅­成功在高庭和上訴庭打­出漂亮一仗,迄今更在聯邦法院為兩­家英文財經報章取得最­後的勝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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