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 Chew Daily - Negeri Sembilan Edition
“對誤導負責問題不存在”政權。
敦馬律師:外匯交易沒違法
(布城21日訊)前首相敦馬哈迪的律師團指出,若負責徹查1980和1990年代國家銀行外匯交易蒙受巨大虧損事件的皇家委員會,不宜確切裁定國行於1992至1994年的稽查報告出現實際誤差,國行所進行的外匯交易也沒有違反任何法律,那到底有沒有人誤導內閣,或必須對誤導公眾、國會及內閣一事負責任的問題自然不存在。
馬哈迪的首席代表律師哈尼夫在提呈皇委會的45頁書面陳詞中說,國行前總裁丹斯里潔蒂在供證時表明,國行在1994年開始採取一切必要措施來解決問題,其當事人也確認,國行已通過推行各種制衡的新政策或措施,包括修改2009年國家銀行法令和相關條例,來解決一切因外匯交易失利所引起的問題。
最重要2證人無法供證
他說,這起事件發生在25年前,最重要的兩個證人,即時任國行總裁丹斯里嘉化胡先和時任總稽查司丹斯里依薩達丁,前者已逝世,後者患有認知功能障礙無法供證,所謂的疑團根本無法解開。
他表示,國行的各個重量級證人皆異口同聲指出,國行當年涉及外匯交易是為了維持外匯儲備和穩定馬幣匯率,這也符合1958年國行法令第4條文闡明國行必須履行的其中一項主要任務,就連前總檢察長丹斯里艾潤也認同,沒有證據顯示國行非法進行外匯交易。
他指出,根據聽證會9名關鍵證人的供詞,國行並沒有在稽查報告中隱瞞或掩飾國行於1992至1994年在外匯交易上所蒙受的實際虧損,事實上,所有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