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 Chew Daily - Northern Edition
沒接警告信或要求解釋
EO@遭司停職前
(吉隆坡30日訊)舉報úû ï遭結職務,學院首席執行員起訴Baitulmal專業學院私人有限公司案,當事人指公司在ü取行動前,不曾發出任何要求解ø或警告信。
現年56歲的賽:瑪,指本身向ï貪會及警方投報的行為,應被視為üý者,理應獲得2010年üý者法令保護。
其代表律師阿米爾韓查今日向高庭法官拿督約翰路易士陳Ä時表示,有關法令10條文清楚闡明,任何人皆不能對揭發不當行為的üý者,ü取不利後者的行 動。
Í早前,阿米爾韓查指賽:瑪在向警方和ï貪會投報前,曾通過內部管道向院方投訴學院出現財務問題,因此其行為具意及合理。
賽:瑪於去年12月16日入þ高庭,並把Baitulmal專業學院私人有限公司列為唯一答辯人。
擁有管理學博士學位的賽 :瑪是於2014年9月1日,受委為Baitulmal專業學院私人有限公司的首席執行員,該學院主要提供會等文Q課程,擁有約3千500名學生,而聯邦直轄ª¢斯蘭局(MAIWP)擁有該公司70Ï股權。
他聲稱本身任職將近一年後,發現學院部分由特定職員和主管進行的財決策和活動存在 問題,即財管理不和Ͳ,因此在2015年8月14日和同年9月1日分別向院方、ï貪會和警方作出投報。
案定6月16½續審
不過,當事人卻在10月6日接獲院方的“z律調查"通知信,遭到內部調查及停職。
他Í後入þ高庭申請禁令,而高庭在1月4日¶AE發出ý時禁令,禁止公司對他展開內部調查和挑戰該公司在結其職位的決定。
案件擇定6月16日續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