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 Chew Daily - Northern Edition
林湧嵐:連投訴日期都寫錯
林gh說,在`傳財夫婦的投È案中,顯示ýÝ機構工作機制存在一些m病,第一:用ný管破I是ýo記ê員所發現,他沒有立刻通知公司搶修阻止自來ý流失,而是通知ä主的pÑ,再由pÑ通知`氏。
第二:用n提呈投È q,rs工作人員t然不接受,導致用n沒有證據說明 自己在第一時間投È。第三:對機構失誤沒有負起全責,還要用n與該機構分擔u失的ý費。
“更讓人v頭w息的是,該機構3月25日回q給`氏的信件內容一xyz,內容指該機構已經接到王i j3月28日的投Èq,3天後才投È,該機構已經事先ñ到了,證明內部工作錯誤百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