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 Chew Daily - Northern Edition
歐洲各新聞機構要求付費
(巴黎4日法新電)歐洲各大新聞機構周二發表聯°聲明炮轟網絡巨擎谷歌和臉書T竊U新聞,^_對方為新聞內容付費。
包括法新社、英國報²協會和德國德意志新聞社在內的約20家新聞機構的執行長發 聯署專欄文章,呼籲歐洲è會修改歐盟版權法,以幫助解決“荒謬的失衡”。
文章稱:“網絡巨頭‘竊取’新聞內容及廣告收入,ö對消費 和民主構成威脅。”
歐議會將辯論新版權法
歐洲è會è員將樣本月就一項新的版權法展開辯論。這項新條例將強制網絡巨頭在其新聞、音樂或電影等平á上使用的創意內容支付更多費用。
第一份草案在7月÷過激烈辯論後被打回票,部分提案內容也受到美國大型科技公司堅決反對,而提倡網絡自由的 士也 不贊同。他們認為,新法案或導致消費成本提升。
上述專欄文件寫道:“網絡巨頭 能否就如他們所說,不要求用戶為上網付費的情況下補償媒體?答案ô然是ú定的。”
有份聯署這份文件的機構包括新聞、照片和視頻的主要供應¸。他們指,臉書在2017年的收入為400億美元(約1640億þ吉) ,利為160億美元(約656億þ吉),而谷歌的銷º額為1100億美元(約4510億þ吉),利為127億美元(約520億þ吉)。
該文章稱:“誰能合理解釋,他們Ð為自己使用的內容支付公平的費用Ô”
“我們正談論的是,對那些從新聞中謀®的 提出公平的付費要求。為了歐洲的新聞自由和民主價值觀,歐盟è員應該û動版權改革。”
12日進行第二次表決
該文章也提到,媒體集¬在麥卡特æ等藝 的支持下對歐洲è員展開新一波游說努力,他們預定將在9月12日就版權法案進行第二次 決。
這次的辯論將環繞該法案的兩個部分:其一為第13條,即要求像谷歌旗 下的Youtube這樣的平á對有版權的內容承擔法律責任,以防創作 的作品在Ð獲得付費的情況下被傳上網。
其二是第11條,即創建一個所謂的“鄰接權”,這意µ當谷歌或其他網站鏈接到報章、雜誌和新聞機構的內容時,谷歌等網站必須付費給他們。
這篇聯署文章稱:“諸如谷歌和臉書等網絡巨頭在Ð付費的情況下,取得大量的新聞,而這些新聞都是由通ã社和新聞機構以高ð的成本所 作的。”
批評 士認為,基樣版權問題,這項改革將導致科技平á遭到地毯式審查,此舉將削弱它們作為創意中心的角色,特別是Youtube。
他們亦指,新條規還將Ù制網民每天對模因(memes)和混音的使用。這些網民÷常使用涉版權內容,但沒有付費。
簽署有關文章的還包括瑞典通ã社(TT)、芬 新聞社(STT)、比利時通ã社(belga)、ì地利官方通ã社(APA),以及其他歐洲媒體集¬的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