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 Chew Daily - Northern Edition
“時任總察長拒聽指示”
湯姆斯:國陣要簽《羅馬規約》
(吉Ê坡ËÌ)Ö×ØYÙÚÙÛ Üý,þßàö×øyáâãr äåætç,½政府的指èéæ(êë ìí马îïð),ñòóô。
他出示了政府的有关《罗马规约》事件年表记录,借此证明国阵政府早在2015年已经决定签署该规约。
“对我来说,我感到惊讶,我没有意识到,总检察长居然拒绝按照政府的指示行事,基于各种因素,当年我国没有继续对签署《罗马规约》一事有进一步行动。”
他今日在隆雪华堂举行的“退出《罗马规约》的争议和影响更 ”上说,从历史来看,是国阵政府启动签署《罗马规约》的倡议,而且时任内阁、首相、法律部长都支持,没有人料到《罗马规约》今天会变成政治上的烫手山芋。ª姆斯指出,就法律而言,《罗马规约》没有灰色地带,是黑与白很清楚的一项法律,因此,我国签署和加入,不会带来任何问题。
他说,所以这可以理解,为何4名向统治者进行汇报的学者拒绝出席有关更 ,因为他们的是单方面的诠释。
他说,《罗马规约》针对的是国际社会关注的4大最严重罪行,即灭绝种族、危害人类、战争罪和侵略罪,这些都没有大马法律之内。
他说,若我国签署和加入该规约,4大最严重罪行成为大马法律的一部分,如果5
沙菲宜澄º针þìí马îïð的研究是t权委员~启动的,而不是外交部。
此更 是由大马律师公会人权委员会主办。
汤姆斯说,根据有关年表记录,有7个关键事件,即1998年7月17日,马来西亚签署了联合国国际组织罗马相交大会通过有关设立国际刑事法院的“最后文件”。
时任 ¡¢长已宣布加入
他说, 12年后,即2010年4月16日,总检察署反对我国加入《罗马规约》,但一个月后,2010年5月27日,时任首相署(法律事务)部长纳兹里在乌干达举行的法治大会上,宣布大马准备加入成为国际刑事法院的一部分。
“我认为他作为部长有权在有关大会上发表声明,所以尽管总检察署反对,内阁部长告诉了全世界,我们已经准备好了。”
他指出,2010年6月11日,时任首相发表
法律沒灰色地帶
我国的政策指示,即我国同意签署《罗马规约》,这是在发生以色列袭击加沙一艘船的事件之后。
他说,最关键的是在2011年3月18日,内阁向相交部要求执行签署的程序。
政治主人£决定¤¡¥
“并非所有总检察署的意见都被政府接受,这是正确的,政治主人有权寻求意见,但最终做决定的是主人,不是律师。”
不过,他说,虽然相交部被指示执行,但因总检察署的反对而没有取得多少进展。
他说,4年之前,即2015年8月5日,在发生马航MH17客机被击落事件后,国阵政府的内阁指示总检察署为签署《罗马规约》相呈另一份报告书,3个月后,2015年11月13日,总检察署拒绝处理此事。赛富丁(¸)颁发 业表现奖其中´名优秀ª林暐智。
(关丹4日讯)相交部长拿督赛富丁指出,国阵前朝政府内阁曾两度议决接受《罗马规约》,仅差未签署,因此他反问为何这些反对者当时并未作出任何反应,却在希盟政府执政并签署《罗马规约》后才相出反对?
“为何当时未浮现内阁作出议决前必须获得国会咨询的问题?为什么当时没人质问内阁,为何在作出议决前未向国家元首陛下请示,就像现在他们向我相出的质疑?”
他今日为学术表现奖主持颁奖礼以及为“爱心之光”教育援助计划主持推介后,在新闻发布会上受询时说,针对《罗马规约》的课题,希盟政府已经在国会解释过,前朝政府议决以签署,但前朝内阁未正式致函联合国秘书长表明签署,时任相交部长亦尚未签署。
他说,希盟政府内阁
如今作出了这个议决,他也签了,现在却必须撤回,这就是前朝与新政府之间的差别。
Ã对“ÄÅÆÇ”论道È
另一方面,赛富丁表示,他不会为本身抨击4名共同撰写更文,试图说服马来统治者会议否决政府签署《罗马规约》的学者为“蕹菜博士”的言更作出道歉,即使他的言更被许多人视为羞辱学者及不恰当。
“我称呼他们为‘蕹菜博士’,是为了让真正的博士与从事伪造、操纵事实、利用本身地位作假报告、恐更人民及无中生有的学者作区分。
他也举例,在前朝政府执政期间,国内许多政府高等学府的相学生事务)副校长职位,都是从巫统支持者当中所遴选及委任,这一切在希盟政府执政后,都必须即刻停止。
萊士雅丁:向統治者彙報《羅馬規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