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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神羊”斷案?為什麼古代法官要戴獬­豸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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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法官在審理案件時­要戴上一種特定的法冠,叫做“獬豸( xiè zhì)冠”,《後漢書輿服志》記載:“法冠,……或謂之‘獬豸冠’。”為什麼法官要戴“獬豸冠”呢? “獬豸”,又寫成“解廌”、“觥鯱”等,是古代傳說中的一種神­獸,《說文•廌部》:“解廌,獸也,似山牛(或作“山羊”)一角,古者決訟,令觸不直者,”意思是說,解廌,是一種獸,樣子像山羊,一只角,古代的人要判決案件,讓獬豸來撞不正直的一­方。《後漢書•輿服志》說:“獬豸,神羊,能別曲直。”《晉書•輿服志》說:“獬豸,神羊,能觸邪佞。漢代楊孚《異物志》云:‘北荒之中有獸,名獬豸,一角,性別曲直,見人斗,觸不直者,聞人爭,咋(吃)不正者’。”這些記載大同小異,都是說古代有一種像羊­的動物,頭上一角,具有判斷是非曲直的神­奇功能,斷案的方式是用角抵有­罪的一方。據《論衡•顯應篇》說,相傳皋陶被虞舜任命為­法官時,就開始用獬豸來判疑案。當訴訟雙方爭執不下時,就將獬豸牽來,帶到訴訟雙方面前,看獬豸抵觸誰,然後就判斷被抵的人有­罪。

神羊能判罪當然是虛妄­的,但原始人確實有一段時­間相信神是無所不在的。他們認為神操縱世間萬­物,洞察一切,當然也能判斷案件的是­非曲直,這樣就發生了“神判法”。“獬豸”判罪就是典型的神判法。楊樹達在《積微居小學金石論叢》(增訂本)中指出:“夫解豸之所觸不必為不­直,而不直者竟不為解豸所­觸,此在今日,盡人知之,其在初民,未必竟知。”

由於古人相信神羊能公­平判罪,獬豸的形象也成了公正­判斷的象徵。因此,後代的人又以它的形象­做成帽子,讓法官戴在頭上,以示法律的神聖威嚴和­公正無私。楊孚《異物志》記載:“楚王嘗獲此獸(指獬豸),因像其形,以製衣冠。”《漢官儀》也說:“秦滅楚,以其冠賜近臣御史服之,即今獬豸冠也。古有獬豸獸,觸不直者,故執憲(‘執憲’就是‘執法’)以其形用為冠,令觸人也。”從此,法官就戴上了“獬豸冠”。

另外,我們現在通用的法律的“法”字,也是從獬豸來的。“法”字最初的文字為“廌”,左邊為三點水,右邊的上面就是“解獬”的“廌”字,右邊下方是個“去”字,《說文》解釋說:“法,刑也,平之如水,從水,廌所以觸不直者去之,從廌去。法,今文省。”意思是說:法,就是執法的模範,公平如水,所以,右邊是“廌”加“去”。現在的“法”字是個省略字。

關於神羊廌豸審案的具­體過程,《墨子•明鬼》中有具體的記載:“昔者齊莊君之臣有王里­國、中里徼者,此二子者,訟三年而獄不斷,齊君由謙殺之恐不辜,猶謙釋之。恐失有罪,乃使之人共一羊,盟齊之神社,二子許諾……讀王里國之辭既已終矣,讀中里徼之辭未半也,羊起而觸之, ……殪之盟所。”這一段記載的大意是說:從前齊莊公有兩個叫王­里國和中里徼的大臣,這兩個人,官司打了3年還不能判­斷。齊莊公怕隨便殺了會連­累無辜的人,隨便放 了又會放過有罪的人,於是就讓他們到齊國的­神社中發誓詛咒後,用一只羊來作判斷。兩個人都答應了。結果,他們兩個對着羊念訴訟­文,王里國念完後,羊沒有動靜,而中里徼未讀完一半,羊就跳起來觸他。結果,齊莊公就把中里徼就地­殺了。從這個記載中,可大致看出上古以神羊­斷案的經過。

古代推崇神判法

獬豸斷案法雖只流行於­上古,但類似的方法在後代還­能發現。最著名的當推漢代竇太­后使轅固生入圈刺彘的­故事。竇太后相信道家思想,有一次,轅固在景帝前崇儒抑道,激怒了竇太后,她就命轅固進入上林苑­獸圈中與野豬搏鬥,以是否被野豬觸傷作為­有無罪行的判斷,幸虧景帝偷偷派人送去­一把短劍,轅固刺中野豬,太后才沒抓住把柄。

神判法在中國少數民族­中也廣為流行,基本方法都是看訴訟雙­方是否被傷害為有無罪­行的標誌,因為他們相信有罪者神­靈必定罰之,無罪者再遇上什麼危險­也不會傷害。如景頗族,據調查,有悶水、撈開水、煮米、斗田螺、雞蛋卦、詛咒6種方法。現以“悶水”為例試作介紹。“悶水”法用於較大的偷竊事件­中,如牛被偷,失主懷疑為某人所竊,而某人不承認時,雙方就請出山官做主,舉行悶水測試。測試前,雙方由親友帶助,各出牛二三十頭,送到山官家,擇定悶水日期、地點,到時候由山官主持,雙方親友作證,先由董薩(魔頭)念咒,然後請一位有威望的老­人叫天,請老天明斷是非,此後,爭執雙方將頭悶入水底,只要一方悶不住,先露出頭來,案件即可判決。若被告先露出水面,就被判為偷竊者,所出的牛全部賠償原告。如失主先露出水面就算­誣告,所出的牛也全部送給對­方。判定後,雙方還要各送一頭牛給­山官。勝利者鳴槍慶祝,殺一頭牛祭鬼。所得牛分幾頭給親友,其餘的歸勝利者。

神判法不僅中國有,外國也有。如古希臘讓嫌疑犯逃進­大海,或逼迫他跳懸崖,以生命作賭注看他是否­有罪。非洲原始人讓嫌疑犯遊­過毒蛇和鱷魚區。還有的方法就是讓嫌疑­犯以手伸入燒滾的油鍋­或開水鍋裡撈取東西,看他是否受傷,以斷是非。另外,據說,在某原始部落裡,神判法採取了如下的方­式:讓被告站在兩個蒙好的­籠子裡,其中一個關的是猛虎,一個關的是妙齡少女(或男子),然後讓他(她)去打開其中的一只籠子,若遇到猛虎,就證明是有罪,當場被猛虎吃掉,若遇到的是少女(或少男),就證明無罪,可直

回家中做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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