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 Chew Daily - Perak Edition
陸路公共交通委員會(SPAD)在兩週前召開新聞發佈會,一一解釋國會下議院已經通過的2017年陸路公共交通法令(修正)法案,讓我們對這個法案將如何影響電子召車和德士有一個概念。
我在近一小時的新聞發布會中問了許多問題。首先,我和其他記者都好奇,為什麼SPAD不要統一電子召車和德士的車費?我考量的是,電子召車其中一個取勝之道是車費便宜,例如從巴生河流域到吉隆坡國際機場僅65令吉,如果法案不統一車費,那合法化電子召車後,德士豈非完全失去競爭力?
但SPAD持不同的看法。其首席執行員指出,乘客可以通過app估計電子召車的車費,但街頭召車沒有,所以SPAD必須規定德士車費,才能讓乘客知道德士車費大約是多少。
SPAD這話說的有道理,可是德士沒有app讓乘客估計車費,始終是一個弱點。
首席執行員於是說,“我們讓乘客選擇使用哪一種服務,德士司機也可以做電子召車司機。”
他的立場是,車費是市場供應和需求的問題,電子召車公司有自己的方程式計算車費,而SPAD的角色是確保公交的標準、安全和素質。
他也說,他很鼓勵本地公司設立電子召車公司,與Uber和Grab抗衡;他相信,一個開放、競爭的市場,才能提供最合理的車費。
接下來,首席執行員談到法案如何保障電子召車司機和乘客的安全,我於是趁機問他:“在該法案下,發生事故的電子召車會被吊銷執照嗎?”
答案是不會的。首席執行員說,他們會先調查事件的起因,跟電子召車公司討論,看他們如何堅持最高的安全標準。
我在現場也了解到,2 0 1 7年陸路公共交通法令(修正)法案其實也配合捷運的開通。他說,我們有了捷運,問題是人們如何從家裡去到捷運站?電子召車可提供這些服務。接駁巴士加上電子召車,使到捷運站的第一和最後一里路快速暢通。
我看首席執行員對法案的影響侃侃而談,又問:“法案對電子召車司機施以諸多要求,那以後電子召車司機的申請程序不會變得麻煩嗎?,他說,“所以我們給予一年的寬限期,讓司機符合這些要求。18萬名司機,肯定要花時間做健康檢查、電腦驗車、犯罪記錄檢查等。”
電子召車司機要改變,德士也將必須改變自己的商業模式。首席執行員坦承,電子召車的崛起,讓德士生意下跌了30到40%,德士司機們都很沮喪。為了讓德士行業有能力與電子召車競爭, 政府遂推出各項政策,確保德士司機的福利和利益受到保障,如開放車款、改善租賃模式、個人德士執照、兼做電子召車司機等。他認為,隨着2 0 1 7年陸路公共交通法令(修正)法案出台,德士就不應只是在街上等人召車,而應嘗試改變,開發自己的app與電子召車一爭長短。
還有一個令所有在場記者都吃驚的是,原來註冊電子召車或德士的車齡以後將被限制在5年以下,註冊後可繼續駕駛至第七年。我不禁疑問,那司機們豈不是要經常換車?但首席執行員堅持,從客戶的安全性和舒適性的角度看,一輛六七年車齡的車輛實在太舊,新車才能給予好服務,所以SPAD才設下這個標準。
SPAD首席執行員有問必答,你滿意和同意上述的解釋和看法嗎?他在新聞發布會總結:“2017年陸路公共交通法令(修正)法案將確保電子召車公司和司機,以及德士公司和德士之間有一個公平競技場,最終讓人民享有良好的公共交通。”你認同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