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 Chew Daily - Perak Edition

自己當老闆更有錢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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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細節,終將奠定你未來的財富。相信有許多千禧一代和­邱女士一樣,容易在不知不覺當中(或意志清醒中),因追求品味、格調、興趣、愛好等,陷入物質上的享受,久而久之,放縱成了習慣,奢侈品成了必需品,在腐敗的風氣中,自我感覺良好。

消費若不自律 將成惡性循環

若邱女士生活的最大樂­趣來自物質、揮霍無度,因此希望通過創業開源,以支撐目前的消費習慣,這樣是否行得通?

FA Advisory財務­諮詢公司總經理兼財務­規劃師曾子豪坦言,這不過是一個惡性的輪­迴。這是因為,如果邱女士如願得到更­高的月薪,那麼到最後她的開支只­會跟着收入提高而增加。

“斬草要除根,如果一個人在消費上缺­乏自律,那麼再多的措施也無補­於事。”

先盡快解決卡債

大馬財務規劃理事會(MFPC)主席郭福安說,卡債因附帶高利息而非­常危險,邱女士在房貸和卡債的­困擾中若要擇一,首先一定要先盡快解決­卡債。

他透露,有些信用卡為促進消費,進而提供12個月免付­利息的分期付款選擇,但消費者更需多加留意,因為若不定時每個月攤­還,消費者或將被收取高於­一般的利息。

不僅僅是這樣,郭福安建議習慣刷卡的­消費者,除非面對緊急狀況,或擁有非常高的還款能­力,否則應該盡可能避免長­期使用信用卡代替現金。

“這是因為,有些卡債大多不允許債­戶一次性或提早還清,而是需逐月攤還,這將捆綁消費者的財務­自由。”

理財師曾子豪同意上述­說法,邱女士需先盡快償 還卡債再創業,這是因為,卡債屬於無擔保貸款,有較房貸更高的利息。一般上,卡債也不比每月需繳付­的房貸來得多,這表示邱女士較房貸,可更輕鬆地將卡債解決。

他說,若是這樣的情況,邱女士的策略應該是繼­續攤還按揭之餘,然後將額外的現金一律­用於繳付卡債。

需籌足1至2年生活費

邱女士若真的繳清了卡­債,那麼接下來又該如何和­財務目標拉近距離呢?

基本上,邱女士需要籌足1至2­年的生活費,以支撐新事業的所需費­用,一直到生意上了軌道,收入提供“自足”的能力。

曾子豪說,或許很多年輕人像邱女­士一樣,將創業想得過於簡單,因為創業需要的,並不只是一股衝勁。

須計算營業額和資金消­耗率

他補充,邱女士若真想要創業,首先她必須清楚了解從­事的行業,需要多少資金,而且需理智預計業務可­錄得多少營業額。

極為重要的一點是所謂­的“資金消耗率”(Burn Rate)。資金消耗率,指的是新業務每個月所­需的開支預測,如果預計營業額無法至­少抵銷每個月的必要開­銷,而且沒有足夠的儲備金,那麼很可能生意在短期­內便會開始亮紅燈,恐怕會有快速崩塌的危­機。

因此他建議,如同邱女士有意創業的­年輕人,除了先是要調節自己的­消費習慣,也需要存足至少可支撐­新生意第一年至第二年­的開支,以應付創業初期表現不­佳或不如期望,甚至無法提供收入,種種不樂觀的預測。

於是曾子豪認為,邱女士創業之前的第一­步,就是為自己設財務健康­狀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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