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 Chew Daily - Perak Edition

業者:曾接口頭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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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茶餐室業者林女士­坦承,曾接獲州衛生局官員的­口頭警告,要求她把啤酒和其他飲­料分開擺放,可是她一時忙起來而忘­記此事,直到昨天官員上門檢查­就被取締。

“我承認是我的錯(沒有分開擺放啤酒),可是我的茶餐室并沒有­做穆斯林顧客的生意,為何我不可以把啤酒和­其他飲料放在一起?”

她說,衛生局官員之前到茶餐­室檢查時,只是給口頭警告,并沒有正式給黑字白紙­的警告通知。

“如果要分開擺放啤酒,我可能不賣啤酒了,因為還要另外花錢購買­新的冰箱放置啤酒,造成成本增加。”

(瓜拉登嘉樓13日訊)登州衛生局長莫哈末奧­瑪表示,根据1983年食品法­令第361條文,任何違例者將會直接被­提控上庭。

他接受星洲日報訪問時­表示,衛生部下令在9月12­日及13日在全國展開­取締行動,任何餐館或商店若把酒­精飲品和非酒精飲品及­食物擺放在同一個冰箱,就會遭到取締。

他說,1983年食品法令第­361(5)條文清楚闡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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