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 Chew Daily - Perak Edition
業者:曾接口頭警告
海丰茶餐室業者林女士坦承,曾接獲州衛生局官員的口頭警告,要求她把啤酒和其他飲料分開擺放,可是她一時忙起來而忘記此事,直到昨天官員上門檢查就被取締。
“我承認是我的錯(沒有分開擺放啤酒),可是我的茶餐室并沒有做穆斯林顧客的生意,為何我不可以把啤酒和其他飲料放在一起?”
她說,衛生局官員之前到茶餐室檢查時,只是給口頭警告,并沒有正式給黑字白紙的警告通知。
“如果要分開擺放啤酒,我可能不賣啤酒了,因為還要另外花錢購買新的冰箱放置啤酒,造成成本增加。”
(瓜拉登嘉樓13日訊)登州衛生局長莫哈末奧瑪表示,根据1983年食品法令第361條文,任何違例者將會直接被提控上庭。
他接受星洲日報訪問時表示,衛生部下令在9月12日及13日在全國展開取締行動,任何餐館或商店若把酒精飲品和非酒精飲品及食物擺放在同一個冰箱,就會遭到取締。
他說,1983年食品法令第361(5)條文清楚闡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