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 Chew Daily - Perak Edition
醫生賺諮詢費藥師配藥
藥師協會欲與醫生公會合作
(吉隆坡16日訊)馬來西亞藥劑師協會主席安拉希透露,該會欲與馬來西亞醫生公會攜手合作,確保私人醫生看診時獲取應得的諮詢費,而社區藥劑師也能為病人進行檢查處方與配合工作。
“根據1952年毒品法令,只有B組藥物需憑處方配給,由於私人診所醫生較少為這類藥物發出處方,因此藥劑行鮮少配給B組藥物。從經濟負擔的角度而言,這對病人造成一定的不利,也令藥劑師在沒有處方的情況下,無法為患有慢性疾病的病人配給需長期服用的藥物。”
針對《今日自由大馬》及本地醫藥資訊網站MIMS發布 貼文指藥劑師影響私人診所生意,她指出,藥劑師如今已不再是一般的藥物配給者,更是病人及消費者們的保健良伴,協助他們增強對藥物治療的依從性。
診所生意跌 不願開處方
“政府和私人醫院及政府診所已經開始實行醫藥分家系統,這意味着除了私人診所外,國內有將近四分之三的醫療保健中心已實施這項措施。”
安希拉說,雖然1952年毒品法令賦予醫生自由檢查病人後配給藥物,但他們無權直接將藥物配給予病人,以免病人受到不必要的傷害。
“我國法律針對診所及藥劑行的藥物配給有着相當嚴厲的管制。只有持A級藥劑執照的藥劑師才能以零售方式將藥品售予病人,而且目前只有經註冊的藥劑師可以申請A級藥劑執照。”
她補充,非處方藥物(OTC)則不受1952年毒品法令管制,如不含西藥成分的咳嗽藥、喉片、止瀉藥和便秘藥品等,這些藥物可從超級市場、便利店、診所、藥劑行和雜貨商購取。
“或許正因如此,執行醫藥分家後,私人診所的生意額會受到一定層度的影響,因此他們遲遲未落實該方案。”
她強調,病人不止有權要求醫生發出處方,也有權了解藥品的原有名稱及商用名稱;醫生也必須親自配給藥物,而非透過助理或任何未經正式藥劑訓練的工作人員進行這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