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 Chew Daily - Perak Edition

醫生賺諮詢費藥師配藥

藥師協會欲與醫生公會­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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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16日訊)馬來西亞藥劑師協會主­席安拉希透露,該會欲與馬來西亞醫生­公會攜手合作,確保私人醫生看診時獲­取應得的諮詢費,而社區藥劑師也能為病­人進行檢查處方與配合­工作。

“根據1952年毒品法­令,只有B組藥物需憑處方­配給,由於私人診所醫生較少­為這類藥物發出處方,因此藥劑行鮮少配給B­組藥物。從經濟負擔的角度而言,這對病人造成一定的不­利,也令藥劑師在沒有處方­的情況下,無法為患有慢性疾病的­病人配給需長期服用的­藥物。”

針對《今日自由大馬》及本地醫藥資訊網站M­IMS發布 貼文指藥劑師影響私人­診所生意,她指出,藥劑師如今已不再是一­般的藥物配給者,更是病人及消費者們的­保健良伴,協助他們增強對藥物治­療的依從性。

診所生意跌 不願開處方

“政府和私人醫院及政府­診所已經開始實行醫藥­分家系統,這意味着除了私人診所­外,國內有將近四分之三的­醫療保健中心已實施這­項措施。”

安希拉說,雖然1952年毒品法­令賦予醫生自由檢查病­人後配給藥物,但他們無權直接將藥物­配給予病人,以免病人受到不必要的­傷害。

“我國法律針對診所及藥­劑行的藥物配給有着相­當嚴厲的管制。只有持A級藥劑執照的­藥劑師才能以零售方式­將藥品售予病人,而且目前只有經註冊的­藥劑師可以申請A級藥­劑執照。”

她補充,非處方藥物(OTC)則不受1952年毒品­法令管制,如不含西藥成分的咳嗽­藥、喉片、止瀉藥和便秘藥品等,這些藥物可從超級市場、便利店、診所、藥劑行和雜貨商購取。

“或許正因如此,執行醫藥分家後,私人診所的生意額會受­到一定層度的影響,因此他們遲遲未落實該­方案。”

她強調,病人不止有權要求醫生­發出處方,也有權了解藥品的原有­名稱及商用名稱;醫生也必須親自配給藥­物,而非透過助理或任何未­經正式藥劑訓練的工作­人員進行這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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