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 Chew Daily - Sarawak Edition (Kuching)
匪賭場搏殺輸光
(新加坡13日訊)3劫匪越堤破門行竊,盜走2萬7097元(約8萬4500令吉)財物,1小時內火速回馬來西亞,到賭場搏殺輸光。
涉案3名匪徒陳建川(32歲,油漆工)、王霍明( 41歲,散工)、陳志威(49歲,散工)來自馬來西亞。
控狀指他們去年11月23日,在武吉班讓環路第259座組屋7樓的一個單位破門行竊,劫走2萬7097元的財物。
案情顯示,陳志威去年10月尾找王霍明到新加坡破門行竊,陳建川之後加入。
3人到案發單位,將鐵閘打開後,用鐵撬撬開木門。陳志威及陳建川入內翻箱倒櫃,搜刮財物,王霍明則負責在客廳把風。
他們10至15分鐘內將屋內財物洗劫一空,盜走名表、手機、平板電腦、千元外幣及多件黃金及鑽石首飾,總值至少2萬7097元。
屋主李偉林3時15分回到家,驚見屋內被人翻箱倒櫃,財物洗劫一空,即刻報警。當時,3名劫匪已逃之夭夭,在下午3時05分從大士 關卡回馬來西亞,並前往馬六甲一家商場兌換外幣,賣掉兩台偷來的手機及平板電腦。贓物脫手後上賭場接着,3人啟程到雲頂,將贓物脫手後到賭場搏殺,輸掉了至少1萬1500令吉。另外,王霍明也用贓款買“冰毒”,陳志威則用來還債及支付日常開銷。
法網恢恢,三人上個月2日早上9時40分,企圖從大士關卡入境新加坡時被捕。被告稱把錢都花光,至今未償還一分錢。
控方指被告處心積慮,早有預謀,希望重判以起阻嚇作用,請求法官判他們坐牢18至24個月。3名被告昨天認罪後,各被判坐牢24個月。(人名譯音)避電眼爬10層樓幹案
為避電眼,3被告爬10層樓,“千挑萬選”才幹案。
另外,被告王霍明的護照已到期,為了來新加坡幹案,還特地辦理了新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