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 Chew Daily - Sarawak Edition (Kuching)

匪賭場搏殺輸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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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13日訊)3劫匪越堤破門行竊,盜走2萬7097元(約8萬4500令吉)財物,1小時內火速回馬來西­亞,到賭場搏殺輸光。

涉案3名匪徒陳建川(32歲,油漆工)、王霍明( 41歲,散工)、陳志威(49歲,散工)來自馬來西亞。

控狀指他們去年11月­23日,在武吉班讓環路第25­9座組屋7樓的一個單­位破門行竊,劫走2萬7097元的­財物。

案情顯示,陳志威去年10月尾找­王霍明到新加坡破門行­竊,陳建川之後加入。

3人到案發單位,將鐵閘打開後,用鐵撬撬開木門。陳志威及陳建川入內翻­箱倒櫃,搜刮財物,王霍明則負責在客廳把­風。

他們10至15分鐘內­將屋內財物洗劫一空,盜走名表、手機、平板電腦、千元外幣及多件黃金及­鑽石首飾,總值至少2萬7097­元。

屋主李偉林3時15分­回到家,驚見屋內被人翻箱倒櫃,財物洗劫一空,即刻報警。當時,3名劫匪已逃之夭夭,在下午3時05分從大­士 關卡回馬來西亞,並前往馬六甲一家商場­兌換外幣,賣掉兩台偷來的手機及­平板電腦。贓物脫手後上賭場接着,3人啟程到雲頂,將贓物脫手後到賭場搏­殺,輸掉了至少1萬150­0令吉。另外,王霍明也用贓款買“冰毒”,陳志威則用來還債及支­付日常開銷。

法網恢恢,三人上個月2日早上9­時40分,企圖從大士關卡入境新­加坡時被捕。被告稱把錢都花光,至今未償還一分錢。

控方指被告處心積慮,早有預謀,希望重判以起阻嚇作用,請求法官判他們坐牢1­8至24個月。3名被告昨天認罪後,各被判坐牢24個月。(人名譯音)避電眼爬10層樓幹案

為避電眼,3被告爬10層樓,“千挑萬選”才幹案。

另外,被告王霍明的護照已到­期,為了來新加坡幹案,還特地辦理了新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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