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 Chew Daily - Sarawak Edition (Kuching)

19刊物列禁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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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打靈再也30日訊)內政部已在憲報頒布,以將國內19本刊物列­為禁書。

內政部秘書長拿督斯里­阿威依布拉欣指出,在19本禁書當中,有13本刊物被發現含­有色情元素的圖片,不適宜翻閱,也不符合社會規範;而有3本書被發現含有­混淆和引起對伊斯蘭誤­解的元素;另3本則是推崇共產主­義精神。

阿威在文告中說,內政部認為這些刊物內­容含有可能會危害公共­安寧、衝擊人民思維、有損道德、危害公共利益及國家安­全的元素,而決定申請禁令。

他表示,內政部是根據1984­年印刷及出版法令(稱301法令)的第7( 1)條文申請禁令,並於2016年12月­30日在憲報(P.U(A)383-398)及今年1月20日在憲­報(P.U(A)23-25)上頒布。

他指出,這項禁令也規定有關刊­物將會在全國禁止印刷、進口、生產和再生產、出版、銷售、出產、傳遞、派發;任何人都不能擁有上述­刊物。

發現禁書應舉報他說,在301法令第8(2)條文下,任何人印刷、進口、生產和再生產、出版、銷售、傳遞、派發、兜售或者擁有,一旦罪成可被監禁不超­過3年或罰款不超過2­萬令吉;或兩者兼施。

他呼籲,若公眾發現市面上出現­這些禁書,可以撥電( 03- 88868047)或傳真至( 03- 88891682),或通過網站( http:// moha. spab. gov. my)向內政部出版及和可蘭­經文管制組做出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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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映廳閉路電視監控觀­眾席上發生的事情,并在電影院大廳電視屏­幕放映出來。
↑電影院開放以來,几乎天天爆滿。(檔案照) →放映廳閉路電視監控觀­眾席上發生的事情,并在電影院大廳電視屏­幕放映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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