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 Chew Daily - Sarawak Edition (Kuching)
性侵兒童不是精神病
理大犯罪學博士葛希娜在“停止性侵兒童”研討會上指出,性侵是一種“故意”、有計劃、有目的、為了滿足加害者私慾的行為。“性侵兒童很少只發生一次,加害者會重複地與受害兒童發生親密關係。”她認為,性侵兒童犯並不是精神病患,而是在清醒、精神正常的情況下施暴。被定罪者需進行改造葛希娜說,很多人不知道從2006年開始,我國所有的性侵者都需要進行改造程序。“首兩個月他們需要進行至少14項測 試,改造方式是取決於這些測試的結果,而其中一項測試是‘測謊’。”
“他們都是善於說謊的人。而頑固的說謊者,我們不會讓他們通過評估。”
一般上,被定罪的性侵者需進行兩個月評估,之後再進行為期兩年的改造。
國家關鍵成效領域( NKRA)的調查與觀察結果顯示,經過評估測試和兩年改造程序的性侵者,重犯幾率是零。(數據由2008年,首名完成改造的性侵者開始累積)
“因此每年約有1千名性侵者進監獄,每年也約有1千名釋放出來,從2008年至今,重犯的記錄是零。這是很多人不知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