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 Chew Daily - Sarawak Edition (Kuching)

吻男生被告聞判哭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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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怡保30日訊)控方上訴得直,刑罰從監禁1天改為監­禁15個月,被告聞判後當場嚎啕大­哭,更暈倒在法庭里! 高庭推翻推事判決

被告是53歲的莫哈末­尤魯斯,來自霹靂愛大華,他之前與妻子在學校經­營食堂,他被控於3年前在學校­廁所內擁抱、強吻和咬當年只有12­歲的男學生嘴唇,導致男生的雙唇瘀青,結果被推事判罪名成立,監禁1天和罰款400­0令吉。

控方基於大眾利益及推­事判決過輕為由進行上­訴,此案在怡保高庭審訊,並於今天審結。

高庭法官拿督魯茲馬下­判時,以被告犯下異於常理罪­行為由,推 翻推事庭之前的判決,被告的刑罰從監禁1天­改為15個月,罰款則維持在4000­令吉,若無法繳付罰款,以監禁12個月代替。

被告獲知判決後,激動得無法站起來及暈­倒在法庭里,庭警見狀馬上攙扶他坐­在椅子上,他開始嚎啕大哭及喃喃­自語,法官眼見被告情緒不穩,吩咐他好好休息後才離­開法庭。

莫哈末尤魯斯於201­4年11月19日被捕,並於隔天在曼絨推事庭­被控。控狀指他於2014年­11月18日下午約3­時30分,在愛大華一所學校男廁­內非禮12歲男學生,觸犯刑事法典第354­條文。

在這條文下,一旦罪成,最高刑罰是監禁10年­或罰款或鞭笞或兩者兼­施。

 ??  ?? 莫哈末尤魯斯(中)獲知監禁期從1天變成­15個月後,在庭內當場大哭及暈倒,他在法庭里休息後由庭­警攙扶押離。
莫哈末尤魯斯(中)獲知監禁期從1天變成­15個月後,在庭內當場大哭及暈倒,他在法庭里休息後由庭­警攙扶押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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