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 Chew Daily - Sarawak Edition (Kuching)
假釋或無罪釋放今裁決
凱魯丁鄭文傑
(吉隆坡11日訊)總檢察署撤銷巫統峇都交灣區部前副主席拿督斯里凱魯丁及律師鄭文傑所面對的“破壞大馬金融及銀行體系”的控狀,兩人是否能夠全身而退,將於明日揭曉。
此案原訂今日在地庭開審,惟主控官阿旺阿馬達再也副檢察司表示,在考慮了辯方提呈的陳述信,以及案件整體的公平和公正性,總檢察署決定不繼續提控兩人,並要求法庭宣判兩人假釋( DNAA,釋放但不等於無罪)。
律師:不想再被案件纏身
不過,兩名被告的代表律師莫哈末哈尼夫及再努扎卡里亞則說,兩名被告不想日後再被相同的案 件纏身,要求法庭讓他們無罪釋放。
哈尼夫指出,兩名被告只是前往5個國家的警局及總檢察署,無法構成控狀中所指的罪行,並指這項指控是“有權利的人士”惡意造成的。
他說,若法庭宣判兩人假釋,控方在日後可基於相同的罪名將他們提控上庭。
再努扎卡里亞則認為,控方建議讓被告假釋,實則為了將此案推遲到其他時候。
承審法官旺諾利山在聆聽控辯雙方的陳詞後,擇訂明日裁決兩名被告將獲判假釋或無罪釋放。
凱魯丁( 55歲)和鄭文傑( 67歲)是在2015年 10月12日被控,控狀指他們於2015年6月28至8月26日期間,在法國巴黎的經濟與金融罪案組主任辦公室、英國倫敦查令十字警局、位於伯爾尼的瑞士總檢察署、香港灣仔警局及新加坡警察廣東民大廈,試圖破壞大馬的金融及銀行體系,因而抵觸刑事法典第124L條文,並與刑事法典第34條文同讀。
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監禁15年。
吉隆坡高庭於2015年11月18日裁決,凱魯丁和鄭文傑的控狀並不在《2012年國家安全罪行(特別措施)法令》的範疇內,因此允許兩人各以1萬令吉保外候審,並諭令案件交由地庭審理。 買家投報掌握證據他說,這名榮譽警衛官將榮譽警衛銜出售給沙巴的買家,已付款的買家向志愿警衛局總部投報,當局因而掌握了付款收據和其他證據。
他說,榮譽勛銜只會由委員會根據社會地位等因素發出給合格者,他促請已付款者挺身投報和提呈付款證據,當局將會儘速對涉及者採取行動。
扎希在內政部月度集會後,發表談話。出席者還有副部長拿督諾加茲蘭和拿督瑪瑟古札,以及秘書長拿督斯里阿威。
他說,涉及者並不是有影響力的大人物,而是曾經獲頒榮譽警衛銜,現在卻出售榮譽警衛銜、證書和志愿警衛局身分卡。
談到是否涉及集團運作問題時,他說,一旦有人報案和調查展開後,當局 將會透露更多的詳情。邊境執法官輪調防貪污此外,詢及反貪會指邊境執法官員容易貪污的問題時,扎希說,邊境執法有本身的標準作業程序,當局也已執行了每3個月輪調的措施,來防範貪污和減少貪污案件。
他說,自從由警方、移民局、關稅局和檢疫局組成的防範走私單位提升為邊境管制機構後,人員從992人增至1萬人,警方的普通行動部隊隊員也被調派到邊境駐守。
他支持反貪會調查貪污官員的行動,他也表明不曾維護任何濫權和貪污的官員,以維護部門的廉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