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 Chew Daily - Sarawak Edition (Kuching)
為何對打貪行動沒有信心?
貪污蠶食國家資源,也會加重社會成本,不受控制的貪腐,不管是行賄,還是受賄或索取金錢,都會助長人民不思進取、不勞而獲的心態。若此種心態形成社會風氣,國家休矣!
對於公共領域嚴重的貪腐問題,高官們提出一些對策。有的建議進一步改善政府錄取公務員的過濾機制,可是青年在應徵公務員時,記錄都是清白的,就好像政治人物跌進大染缸就成精了,所以再嚴厲的過濾法也是無用的。
也有人建議,執法機構的前線人員一年半載就調去其他地方,以免和犯罪集團搭上,但是品行欠佳者調去哪裡都是一樣的,他們應該被停職,而不是調職。
有那麼多的建議,就是沒有人提到用制度來反貪,就好像新加坡那樣,有公正、一視同仁的懲罰機制,涉貪者一律控上庭,若被開除,也一律沒收退休金。
我們就是缺乏良好的反貪制度,從法律、反貪 機構、執法、懲罰和紀律機制,到申報財產,都要做到滴水不漏,讓官員感覺到處都有法眼、一天24小時都受到監督,大家才不敢貪污。
從20多名涉嫌与販毒集團勾結的武吉阿曼毒品罪案調查部警官及警員被扣查的事件,讓我們驚覺原來警隊內的監督機制如此鬆懈。根據《新海峽時報》的報道,肅毒作業分成4個部分,即情報收集、行動(突襲與逮捕)、調查,以及把嫌犯提控上庭,每個階段都有很多貪污的機會,讓貪官“找吃”。
調查部警官也可以操控內部的人事調動,將同流合污者安置在身邊。這顯示警隊的評估及擢升制度出現問題,下屬缺乏投訴的管道,才會讓上級隻手遮天。
涉貪警察也竄改罪證,比如將尿液樣本掉包、扔掉所起獲的部分毒品以減輕罪行。案件的證物應該是交給證物組,然後記錄在案,為何涉貪警察能夠輕易接觸到證物?
同樣的情況也發生在霹靂州志願警衛局司南馬分局,自2012年起官員私賣26把長槍,這顯示槍械管理有很大的漏洞。
對於這類事件,為什麼高官還坐得住?應該對付毒販的執法人員卻包庇販毒行徑,這造成毒品泛濫、危害下一代,這可不是小事。
政治領袖喊話是沒有用的,政府不能只靠反貪污委員會去完成鏟除貪污的任務。反貪會主席祖基菲里定下每星期提控一名涉貪者的目標,但是政府機構那麼多,反貪會勢單力薄。
說到底,我們最缺乏的是“反貪武器”,是國家領袖的政治承諾與決心,如果真的要打貪,還有很多東西是可以做的。
首先,政府應該制定陽光法案,把涉及國家和人民利益的事務攤在陽光底下,一切透明化,讓人民成為最有力的監督者。
國際透明組織大馬分會就建議,首相、部長以及重要的政府機構首長透過網絡向全民公開呈報財 產,並透露菲律賓已強制所有的公務員和國會議員公佈財產。
其次,政治領袖應該帶頭整肅以金錢掛帥的政治風氣。眾所周知,在大馬,政治決定一切,政治的魔爪也伸入每一個領域。政治人物沒有原則、不重視道德的言行已經衝擊大眾的價值觀。
以前向人討錢是羞恥的,現在派錢給民眾已經成為政府的政策。不管如何自圓其說,派錢是賄賂的一種。朝野競相派錢,久而久之,在潛移默化中,民眾能夠容忍貪污;缺乏人們的支持,打貪行動也就不可能成功。
不幸的是,一馬公司案已經成為外界衡量大馬打貪成效的指標,這也是“反貪革命運動” (GERAH)必須跨過的一道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