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 Chew Daily - Sarawak Edition (Kuching)
語文局 廣告商:先例一開後患無窮巧立名目徵費
(詩巫18日訊)馬來西亞廣告制作商聯合總會會長林國銳指出,政府單位在科技和經驗的累積下,都在簡化程序,甚至是設有一站式中心,讓商家和人民獲取更完善和簡便的服務,廣告招牌屬于地方政府所管轄,所有與廣告招牌相關的申請,理應交由一站式中心負責。
他認為,此舉一來可加快申請,二來也可減低費用,而非像國家語文局實行的新措施“國文字樣鑑定費”。否則先例一開,其他單位也依樣畫葫蘆,設下收費措施,將讓業者煩不胜煩。
■簡化程序減低成本
林國銳說,政府要有開明政策,就要細化程序讓程序簡化和減低成本,不能背道而馳,不然給人感覺政府各單位的配合不協調之外,各單位效率也令人質疑。
林國銳昨晚未克出席砂拉越廣告商公會創會20週年慶典晚宴,其講稿由馬來西亞廣告制作商聯合總會副會長葉天海代讀。
他說,能走過20年并不是件容易的事,這顯示了砂拉越的廣告商們匯集了眾會員的力量,在共策共勉、團結、加強了交流和互助下,達成的成果。從州內的團結,再与全國同業進行密切的聯系,甚至是借助機會,到海外交流和觀摩,他深信砂拉越的廣告商將隨着時代進步。
■業者需提升掌握新知
林國銳認為,在資訊科技的迅速發展下,地球村已經成為一項現實,一個不一樣的時代來臨了,廣告也起到了關鍵的作用,在行銷上扮演重要的一環。隨着需求的提升,經濟活躍起來的市場,業者的學習空間也不斷在擴大,需要不斷的學習,增進知識,提升自己。
他希望全國廣告業者,包括砂拉越的同行勇往直前,為馬來西亞改裝,讓我們熱愛的國家變得更美麗。
砂林國銳指出,根据《南洋商報》的報道,語文出版局總監拿督阿都阿茲證實,今后所有廣告牌無論新舊,都必須繳付“國文字樣鑑定費”。這也意味着,廣告業者每處理一個廣告牌或印刷的每一項廣告宣傳,都必須繳付“國文字樣鑑定費”。有關收費并非一次性,而是除了招牌之外,舊招牌每年更新執照時,就算招牌字眼照舊,還是得再經該局規范核准,才能更新,依然 拉越廣告商公會會長劉世官指出,中國熱、中國投資是世界包括本地人近年熱衷的經濟領域。砂拉越也進入中國人的眼中,甚至已有中國人前來本地投資修車及廣告業。
■外國人引進先進技術
“外國人的到來,也帶來先進技術与競爭模式,因此,如果本地業者不急起直追,提升自己,仍然守着傳統与老舊的作業方式,最終或將被淘汰。”
劉世官於砂拉越廣告商公會創會20週年慶典晚宴上稱,20年對呱呱落地的嬰儿來說,是一段很短的歲月,才開始步入朝氣蓬勃的青年階段,但對于高度依賴現代科技与技術的廣告業來說,卻是几經變遷,人事已非。
他稱,砂拉越的科技開發与進步,与世界許多地區比較,發展腳步較慢。
“但是,我們必須承認,科技對廣告業的推動,并未因為地緣不同而停下腳步,本地人同樣需清楚知道世界廣告業潮流的大趨勢,同時,現代人對廣告的要求也提高了。”劉世官說,處在廣告市場開放的年代,來自先進工藝与科技的各方面壓力,可說是与日俱增。一是業者應該如何在先進器材与原料上做出選擇,在符合本地營運的要求下,提升競爭能力?二是如何在技術上迎頭赶上,使產品符合市場的需求?
他稱,業者也不用妄自菲薄,今晚慶典的主題“創意無限,卓越非凡”,就是我們需要執着追求的作業方式,只要我們有無限的創意,配合思維上的改變,就擁有足夠的條件,跟得上世界廣告業的腳步,繼續在廣告業中騁馳,並占有一席之地。
■受限法令綁手綁腳
“正當我們要讓我們的國家向前邁進,創造更美麗的馬來西亞之際,總是會面對很多的阻礙。最近,國家語文局以要确保廣告的國文語法符合規范作為理由,推出新措施,即從今年6月1日起,要所有廣告業者尋求鑑定語文用法服務的申請,征收10至30令吉的‘國文字樣鑑定費’。”
他指出,根据國家語文局官网,戶外廣告、柱子廣告及電子廣告牌等的鑑定服務費為30令吉。門市的廣告招牌、橫幅、直幅、海報及車身等,收費則為10令吉。在今年6月1日前,該局提供的廣告宣傳用品鑑定語文用法服務是免費的。
“我要提的另一點是現今砂拉越廣告業的發展面對許多局限,而政府推出太多相關法令和條例,讓我們感覺綁手綁腳,無法自由發揮。”
劉世官指出,因為法律的約束,使廣告業者無論在發展、在投資、員工的雇用、原料的進口等,都面對重重壓力。
他認為,處在“內外交加”的不利局面下,同業須團結在公會的旗幟下,集思廣益,加強交流和扶持。因為只有大家齊心合力,團結一致,才能開創出新局面。
“我希望大家抽空出席公會活動,透過會務活動加強聯系和互動,統合彼此的意見和經驗。同時也歡迎未加入公會的同業,加入我們的行列,壯大公會的力量。”
“我相信有了政府作為后盾,砂拉越的廣告行業將能夠逐步產生蛻變,為商家提供更好的服務,進而帶動整体經濟發展。”
■字眼照舊也要付費
要付費。
他稱,有了上述措施,商家們申請營業執照時,必須先將相關資料遞送國家語文出版局,以便語文出版局審核招牌上的馬來文字是否符合標准,然后才發出批文,之后商家才能申請市議會的營業執照。
“協助推動國家語文,身為廣告商的我們絕對給予全力配合,但是讓業者及客戶帶來不便或加重成本,卻是我們不愿看到的情況。而且所增加的成本就會轉嫁到用戶。”
他稱,砂拉越州政府因為聯邦政府要實行旅游稅而持有不同看法。馬來西亞廣告制作商聯合總會不同意這新措施,希望政府能有本身的立場。
■廣告牌結構須安全
政府要有開明政策,就要細化程序讓程序簡化和減低成本,不能背道而馳,不然給人感覺政府各單位的配合不協調之外,各單位效率也令人質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