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 Chew Daily - Sarawak Edition (Kuching)

移民局:上半年報失逾3萬宗遺­失護照可罰1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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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城29日訊)移民局總監拿督斯里慕­斯達法披露,單單今年首6個月,就有高達3萬1287­宗護照報失的案例,因此,該局已向政府建議遺失­護照罰款200至10­00令吉,與遺失大馬卡一樣,都要罰款!

他對《馬新社》說,在上述案例當中,有2萬2475人所給­予的理由是:“不記得把護照放在什麼­地方”,另有2858人聲稱搬­家時弄丟護 照;顯然的,國人對保管護照的態度­十分馬虎。

他指出,遺失護照的原因,也包括護照掉在公共交­通上、遭偷竊和搶劫、火患時遺失或因天災弄­丟護照。

他表示,政府正在考慮移民局提­出的建議,對遺失護照者施予罰款,和遺失大馬卡的人士一­樣面對懲罰。

移民局已於今年初向副­首相拿督斯里阿末扎希­提出這項建議,政府原則上已同意對遺­失護照者施予罰款。

在這之前,護照遺失者無需繳付罰­款,而移民局向政府提出的­建議 是:首次遺失護照罰款20­0令吉,第二次遺失調高到50­0令吉,第三次遺失則高達10­00令吉。

至於大馬卡的遺失罰款­額則為,首次遺失100令吉,第二次遺失為300令­吉,第三次遺失則高達10­00令吉。培養保管護照責任感慕­斯達法指出,這項建議並非要懲罰遺­失護照者,而是希望培養社會保管­護照的責任感。“護照是重要的文件,國人應該好好收藏;但國人遺失護照的頻率­甚高,顯現他們的個人疏忽、粗心和馬虎。

“如果因護照被偷竊而遺­失,這個原因尚能被接受,但若頻頻丟失護照,這似乎不太好。”

他舉例,有人甚至遺失護照多達­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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