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 Chew Daily - Sarawak Edition (Kuching)
阿里韓沙: 懲戒訓斥 紀律處分 官員
(布城3日訊)政府首席秘書丹斯里阿里韓沙表示,在2016年總稽查司報告第一系列中,共提出了103項懲罰性訓斥,當中有36項或35%的訓斥以及涉及的136名官員必須被採取紀律處分。
他表示,政府共提出了895項訓斥,當中748項或84%為糾正性訓斥(Teguran Corrective),以及103項或11%為懲罰性訓斥(Teguran Punitive)。
糾正性訓斥是涉及系統、程序的提升,而懲罰性訓斥是涉及濫權、不當、疏忽等弊端。
他在布城召開2016年總稽查司報告第一系列─媒體對話會上,如是披露。出席者有國家總稽查司丹斯里馬迪娜、財政部秘書長丹斯里依爾旺、教育部秘書長拿督斯里阿里雅斯以及各政府部門秘書長等人。
他說:“在103項懲罰性訓斥中,共有36項或35%涉及136名官員的訓斥必須進行紀律處分程序;而32項或31%的訓斥在調查後發現沒涉及舞弊、犯錯或疏於職守弊端,而只需改善制度,提升程序和法 規;35項或34%的訓斥還在調查中;另外9項調查報告將由反貪會檢查。”
成立26委會調查
“政府已經成立26個調查委員會,調查60項涉及政府部門以及43項涉及州政府部門的懲罰性訓斥;至於剩餘的44項或5%涉及法定機構和公司的懲罰性訓斥,將會在總稽查司報告的行動委員會會議中討論。”
11部門60項訓斥
阿里韓沙表示,共有11個政府部門涉及了60項懲罰性訓斥,分別為農業及農基工業部、國防部、國內貿易、合作社及消費部、高教部、工程部、衛生部、鄉村及區域發展部、首相署公私合作單位(UKAS)、人力資源部、教育部以及內政部。
他披露,根據截至8月2日的調查結果,31項或52%的訓斥以及涉及的119名官員,將被採取紀律處分程序;而24項或40%的訓斥在調查後發現沒涉及舞弊、犯錯或疏於職守弊端,只需改善制度,提升程序和法規;至於另外5項或8%的訓斥還 在調查當中,以確認必須負責的官員。
此外,共有12個州屬涉及了43項懲罰性訓斥,分別為柔佛、馬六甲、森美蘭、雪蘭莪、霹靂、檳城、吉打、玻璃市、吉蘭丹、彭亨和沙巴。
他說“在這43項訓斥中, 5項或12%已經完成調查,17名官員將被採取紀律處分程序;而8項或18%的訓斥在調查後發現沒涉及舞弊、犯錯或疏於職守弊端,只需改善制度,提升程序和法規;至於30項或70%的訓斥還在調查中。”
263訓斥獲糾正另一方面,阿里韓沙表示,在政府提出的748項糾正性訓斥中,263項或35.2%的訓斥已獲涉及的部門採取糾正行動;而485項或64.8%的訓斥仍在處理中,因為這些訓斥需時間改善,國家總稽查署將會監督進度。
阿里韓沙也披露,2012至2015年的總稽查司報告中提及涉及528名官員的訓斥已經獲得解決,當中的167名官員被紀律局採取紀律行動對付。
當中有77人被警告、29人被徵收附加費、19人被停薪、10人被減薪、9人被警告和徵收附加費、8人遭到罰款、3人被減薪和警告、3人被罰款和警告、2人被革職、2人被罰款和徵收附加費、2人被停薪和警告、1人被減薪和罰款、1人被降職和警告及1人被降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