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 Chew Daily - Sarawak Edition (Kuching)
“依慣例須教部允准”
檳教局:高階人物到訪學校
(檳城11日訊)檳州教育局局長沙阿里奧斯曼指出,任何更高級別(peringkat yang lebih tinggi)人物欲到訪學校,依據慣例,州教育局須先取得教育部高層的允准(才能批准有關的訪校申請)。
他說,即使是公眾要到訪學校,也必須取得州教育局的批准,除非是家教協會成員或是學校舉辦開放日活動等,人們才可自由進入校園。
沙阿里今日前往雙溪里蒙光華小學巡視小六評估考試( UPSR)考場後,被 問及檳州首席部長林冠英未獲進入雙溪里武華小訪問一事時說,州教育局遵循上述慣例,是為了維護學校的利益。
“我以為此事已解決了。我已經解釋,任何更高級別人物欲到訪學校,須獲得教育部的批准。”
林冠英日前出示檳州教育局的回函,指該局在請示教育部最高管理層後,不能批准他的申請(欲訪問及巡視大山腳雙溪里武華小);首長或者州務大臣若要到學校訪問,需先向教育部長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