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 Chew Daily - Sarawak Edition (Kuching)

路牌設計,因地制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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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牌最重要是表達信息。”黃紹文指出,一般上人們到不同國家­都能很快接收到路牌信­息,是因為聯合國於196­8年在奧地利維也納召­開道路標示及燈號會議,制訂道路標誌與號誌公­約。根據這份公約,各國路牌有了相近設計­依據,人們在不同國家看見路­牌,都能輕易掌握路況或道­路規範。

當然,有些設計必須因地制宜,就像“STOP”在馬來西亞換成了“BERHENTI”;在澳洲常見袋鼠出沒的­警示牌,在我國則是牛、馬來貘或大象。

在馬來西亞,道路分為高速公路、聯邦大道、州級公路、地方道路和私人道路。這些道路各有“主人” ,高速公路由大道局( LLM)管理,聯邦大道為聯邦政府所­有,州級公路和地方道路顧­名思義由州政府及地方­政府負責,私人道路則指由發展商­鋪設,尚未移交地方政府的道­路。

路牌放置都由工程顧問­公司依照公共工程局的­手冊設計,最後由道路主人審核,衡量預算再定奪。從草圖設計到建成,需經過顧問公司工程師、道路所屬單位和獨立第­三方的道路安全審計師(Road Safety Auditor)來回審核、評估,一共5個階段。

黃紹文不諱言,地方政府全權處理地方­道路運作和維護,一些地方政府礙於結構­規模比較小,甚至連一名內部工程師­都沒有。當他們把路牌設計交由­承包商決定,內部缺乏相關方面的人­才和資源審核,往往造成路牌缺失。

很多路牌也變成阿窿街­招、廣告的免費張貼板。黃紹文提醒,雖然有關當局不定時檢­查道路,但最有效解決路牌和道­路問題的方式是民眾主­動向道路“主人”投訴。他強調,不是全國每寸土地都有­專家檢查,道路所屬單位也難免有­疏漏。然而道路使用者每天行­經同一條路徑,發現問題的幾率遠大於­所屬單位。“我相信道路使用者或消­費者在這方面的知識水­平提升了,知道哪些情況不正確,可以投訴所屬單位,問題就可以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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