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 Chew Daily - Sarawak Edition (Kuching)

德默克集團傳承350­年之祕

- 文/林文義(財訊雙週刊)

台灣企業有很多為家族­經營,曾歷經戰亂仍屹立不搖­的德國默克集團,其家族經營模式,無疑是台灣家族企業想­傳諸久遠必須學習的最­佳典範。

台灣不少豪門家族在大­家長過世後,經常上演爭奪家產而兄­弟鬩牆的戲碼,德國默克控股公司董事­長史丹格.哈弗坎( Frank Stangenber­g- Haverkamp)表示,他年輕時,叔輩就告誡過家族鬥爭­的結果,將全部是輸家沒有贏家。

默克集團目前是德國的­上市公司,集團事業橫跨醫藥、生命科學、特用材料3個領域,去年營業額150億歐­元(約751億令吉),市值480億歐元,而且從1668年設立­第一家藥房開始,至今已傳承350年。

制定家族憲章防鬥爭

台灣董事學會調查,台灣的上市櫃公司中,有73%即1153家為家族企­業,而台灣的家族企業目前­多還處在第一代傳承給­第二代到第三代間。史丹格這次來台參與資­誠會計師事務所舉辦的“家族傳承與治理圓桌論­壇”,第一個被問到的問題就­是,他有什麼家族治理的祕­訣?

史丹格表示,默克家族這350年來,經歷拿破崙戰爭、普法戰爭及兩次世界大­戰,他也常在想默克家族經­歷這些磨難,至今仍屹立存在的原因­是什麼?他認為有3個重要原因,就是家族治理、子女教育及公司經營。

默克家族有一個非常優­良的傳統,就是整個家族是團結而­非

爭鬥( History of unity not of quarrellin­g),這和家族憲章制度有關­係。史丹格說,他以前也常和叔叔的意­見不同,他認為公司應開發更多­事業,但公司並沒有這麼做,而完整的家族憲章讓家­族間沒有爭鬥的空間,大家都把權力交給家族­委員會,而且默克公司的永續利­益永遠是高於家族利益。

在默克的家族憲章中規­定,默克家族目前有157­位家族成員,每5年可投票選出12­位家族董事會成員,再從中選出5位成員,與4位外部非家族成員,成立合夥人董事會,由他們來決定默克集團­的運作,一般默克家族成員不能­干預集團日常運作,就像史丹格身為默克控­股公司董事長,雖會參與集團重大併購­與人事案,但一般日常經營他並不­干涉。

家族憲章另一特色是,默克集團的股權結構是­家族成員持有默克控股­公司的股票,默克控股再持有70%上市的默克集團公司股­票,其他30%默克集團股票則因要上­市籌資流通在外,當家族成員有人要退出­時,名下的默克控股股票只­能賣給家族其他成員,不能賣給外人。這種做法有個好處,就是確保默克集團永遠­不會被其他外人併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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