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 Chew Daily - Sarawak Edition (Miri)
希盟最高領導人難產?
土團爭主席職引不滿
萬
吉給資深律師丹斯里沙菲宜事件、一馬公司等課題。
據瞭解,土著團結黨屬意由該黨名譽主席敦馬哈迪和黨主席丹斯里慕尤丁來領導希盟,該黨草擬的希盟最高領導層架構中建議公正黨顧問拿督斯里安華則擔任顧問,以及國會反對黨領導兼公正黨主席拿督斯里旺阿茲莎出任希盟名譽副主席職。
據悉,土團黨也建議公正黨副主席拿督斯里阿茲敏阿里擔任希盟署理主席,而行動黨秘書長林冠英和國家誠信黨主席末沙布則出任副主席職。
公正黨已在剛落幕的代表大會上公佈指定安華為第7任首相人選,當時希盟領袖在台上齊舉牌支持,除了馬哈迪及慕尤丁,引起揣測。
藍眼火箭拒土團建議
來自公正黨的消息人士告訴星洲日報,土團黨的建議已引起公正黨和行動黨的不快,並且已經拒絕這項建議,認為土團黨是新黨,僅有一個國會議員,還不夠資格領導希盟。
“我們也不同意希盟架構有名譽主席和主席職位,名譽主席和主席的職權不明確,容易引起混淆。”
行動黨國會領袖林吉祥曾表明,隨着聯邦法院駁回安華要求推翻肛交指控的上訴,希望聯盟若在來屆大選後執政,就必須選出過渡首相,旺阿茲莎及慕尤丁是過渡首相及副首
(吉隆坡9日訊)公正黨顧問拿督斯里安華今日再度入稟高庭,針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被指將950萬令吉匯給肛交案外聘首席主控官丹斯里沙菲宜企圖干預司法一事,要求高庭宣判他無罪!
他今日通過律師蘇仁登、西華拉沙、拉蒂花、艾力鮑爾森等組成的律師團入稟高庭,並在訴訟中把大馬政府列為唯一的答辯人。
他在訴訟中要求高庭宣判上訴庭在2014年3月7日推翻高庭裁決,宣判他肛交罪成必須入獄5年的裁決,以及聯邦法院在2015年2月10日維持上訴庭裁決的做法已違反聯邦憲法第5(1)條款,所以應視為無效、不合法及理應被撤銷。
在《砂拉越報告》聲稱納吉曾將950萬令吉匯給沙菲宜後,安華以本身無法獲得公平審訊為由,要求法庭宣判他獲釋。
這筆巨款被指分別於2013年9月11日及2014年2月17日,分兩次(430萬令吉和520萬令吉)從納吉的其中一個銀行戶頭轉發給沙菲宜,而有關戶頭也是用來接收一馬公司的前子公司——SRC國際公司的基金。
安華在一份支持其訴訟的宣誓書中說,聯邦憲法第5(1)條款保障他可獲得公平審訊的權利,這包括其案件將由一個獨立的主控官進行公平檢控。
他認為,沙菲宜並不是一個獨立的 相的人選,安華依然是希盟勝選後的指定首相。
公正黨主張的希盟領導層架構分為兩個層次,即希盟領導委員會和聯合秘書處。
領導委員會是由各政黨領袖為主,主持會議者將是旺阿茲莎;秘書處則是每個政黨派出3名代表組成。 主控官,因為沙菲宜與一個可從本案中獲得最大利益的人,即納吉的手中獲支付或將獲支付一筆巨款,換言之,沙菲宜在其案件中所獲得的金錢利益,仍是一個解不開的疑團。
肛交案判決前18天獲巨款
安華說,沙菲宜接獲首相巨款的時間,恰恰就是上訴庭在判處他肛交罪成的18天前,無論是納吉或沙菲宜都不曾否認這項指控。
他說,沙菲宜接受納吉的950萬令吉已顯示,沙菲宜並不是一個獨立的主控官。
沙菲宜:將發表聲明
另一方面,沙菲宜今日出現在法庭中心時,拒絕針對他 被指接受首相巨款的問題作出回應。
他說:“我將會發表聲明,但不是今天。”
努魯努哈促速釋安華
安華的次女努魯努哈重申,安華是無辜的,並被剝奪了獲得一個公平審訊的機會,她促請當局馬上釋放安華。
安華的代表律師蘇仁登說,除了入稟訴訟外,律師團也入稟了緊急證書,要求高庭盡快開庭審理本案。
他解釋,安華在訴訟中並沒有把納吉或沙菲宜列為答辯人,因為大馬政府才是應為安華被判處入獄而負上法律責任的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