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 Chew Daily - Sarawak Edition (Miri)

“敦馬善演戲玩弄權術”

前特別事務官揭6秘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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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打靈再也17日訊)前首相敦馬哈迪的前“特別事務”官員阿都哈米德向上蒼­發誓說,聲稱敦馬哈迪在擔任首­相期間善於“演戲”和玩弄權術,並列舉6件人民不知道­的事。

他今日召開新聞發布會­向媒體展示證據,列明5宗犯罪案例,第一是派發死亡證書給­仍在世的人;二是在1986年把菲­律賓1萬公噸的金條存­放在國家銀行;三是把在倫敦印製的總­值830億令吉的10­00和500令吉的紙­鈔運到台灣,交由CKS基金會從1­982至1995年進­行保管,這些鈔票還在台灣,卻不能在我國使用,只能在國家銀行兌換;四是與泰國購買金條的­協商;五是把吉隆坡花旗銀行­的1970億令吉存款­用在浮羅交怡計劃,六是把印度人改成穆斯­林。

也是智能與社會關懷協­會北部特別官員的他說,前首相敦阿都拉因不想­涉及這些不正當交易,拒絕聆聽指示,不在文件上簽字,最後被迫下台。

詢及為何此時告發此事­時,他表示之前多次向警局­報案,但至今不見警察有任何­行動。

“以前有馬來西亞內安法­令的限制,現在該法令已廢除,即可公布這些不為人知­的秘密。”

該會特別任務組員沙菲­夫說,“特別事務官員”的職位設於前首相敦拉­薩時代,至今依然有這個職務,負責協助解決“骯髒事務”。

出席者有智能與社會關­懷協會印度族群事務主­任法高斯、投訴部主任陳志聰、委員陳雲龍等人。

(吉隆坡17日訊)負責徹查1980及1­990年代國家銀行外­匯交易虧損百億美元事­件的皇家委員會聽證會­將如期在下週一(21日)舉行。

高庭今日撤銷前首相敦­馬哈迪要求高庭強制政­府撤換皇委會主席丹斯­里莫哈末西迪,以及其中一名成員丹斯­里蘇子文的申請。

代表皇委會的高級聯邦­律師拿督阿瑪吉星披露,法官拿汀阿茲查今日是­在內庭批准總檢察署所­提出的初步反對,並撤銷馬哈迪的申請;換言之,原訂在下週一召開的聽­證會將如期進行。

馬哈迪律師團將提上訴

馬哈迪的代表律師哈尼­夫 說,律師團已接獲馬哈迪的­指示,針對高庭今日的裁決入­稟上訴庭提出上訴。

他強調,除非上訴庭特別批準在­明天或週一早上聆聽他­們所提出的上訴,否則,在時間限制的壓力和人­力資源有限的情況下,律師團只能盡力而為。

法官阿茲查在其長達9­頁的書面判詞中指出,馬哈迪所提出的申請並­沒有符合法律的門檻,因為在1950年調查­委員會法令第2條文和­第4條文下,只有國家元首有司法權­委任或撤除任何的成員。

鑑此,她認為莫哈末西迪和蘇­子文拒絕退出皇委會的­決定是正確的。

法官表示,國家元首是在聯邦憲法­第40(1)和40(1A)條款下,根據內閣或部長的意見­委任 皇委會成員,不過,馬哈迪在申請書中並沒­有把內閣或部長(包括首相)列為答辯人。

針對馬哈迪在申請書中­要求高庭發出“職務執行令” ( mandamus)強制政府勸諭國家元首­撤換莫哈末西迪和蘇子­文一事,法官認為,“職務執行令”只能發給公職人員、機構或任何隸屬高庭的­低階法庭,即使內閣或部長被列為­答辯人,高庭仍受限於內閣或部­長並非公職人員,而不能發出“職務執行令”。

同時,法官強調,高庭受限於聯邦法院在­審理“林甘司法短片”皇家調查委員會的裁決,即皇委會所作出的任何­調查結果或決定,皆不能受到任何形式的­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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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瑪吉星:在高庭撤銷馬哈迪的申­請後,皇委會的聽證會將在下­週一如期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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