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 Chew Daily - Sarawak Edition (Miri)
“敦馬善演戲玩弄權術”
前特別事務官揭6秘辛
(八打靈再也17日訊)前首相敦馬哈迪的前“特別事務”官員阿都哈米德向上蒼發誓說,聲稱敦馬哈迪在擔任首相期間善於“演戲”和玩弄權術,並列舉6件人民不知道的事。
他今日召開新聞發布會向媒體展示證據,列明5宗犯罪案例,第一是派發死亡證書給仍在世的人;二是在1986年把菲律賓1萬公噸的金條存放在國家銀行;三是把在倫敦印製的總值830億令吉的1000和500令吉的紙鈔運到台灣,交由CKS基金會從1982至1995年進行保管,這些鈔票還在台灣,卻不能在我國使用,只能在國家銀行兌換;四是與泰國購買金條的協商;五是把吉隆坡花旗銀行的1970億令吉存款用在浮羅交怡計劃,六是把印度人改成穆斯林。
也是智能與社會關懷協會北部特別官員的他說,前首相敦阿都拉因不想涉及這些不正當交易,拒絕聆聽指示,不在文件上簽字,最後被迫下台。
詢及為何此時告發此事時,他表示之前多次向警局報案,但至今不見警察有任何行動。
“以前有馬來西亞內安法令的限制,現在該法令已廢除,即可公布這些不為人知的秘密。”
該會特別任務組員沙菲夫說,“特別事務官員”的職位設於前首相敦拉薩時代,至今依然有這個職務,負責協助解決“骯髒事務”。
出席者有智能與社會關懷協會印度族群事務主任法高斯、投訴部主任陳志聰、委員陳雲龍等人。
(吉隆坡17日訊)負責徹查1980及1990年代國家銀行外匯交易虧損百億美元事件的皇家委員會聽證會將如期在下週一(21日)舉行。
高庭今日撤銷前首相敦馬哈迪要求高庭強制政府撤換皇委會主席丹斯里莫哈末西迪,以及其中一名成員丹斯里蘇子文的申請。
代表皇委會的高級聯邦律師拿督阿瑪吉星披露,法官拿汀阿茲查今日是在內庭批准總檢察署所提出的初步反對,並撤銷馬哈迪的申請;換言之,原訂在下週一召開的聽證會將如期進行。
馬哈迪律師團將提上訴
馬哈迪的代表律師哈尼夫 說,律師團已接獲馬哈迪的指示,針對高庭今日的裁決入稟上訴庭提出上訴。
他強調,除非上訴庭特別批準在明天或週一早上聆聽他們所提出的上訴,否則,在時間限制的壓力和人力資源有限的情況下,律師團只能盡力而為。
法官阿茲查在其長達9頁的書面判詞中指出,馬哈迪所提出的申請並沒有符合法律的門檻,因為在1950年調查委員會法令第2條文和第4條文下,只有國家元首有司法權委任或撤除任何的成員。
鑑此,她認為莫哈末西迪和蘇子文拒絕退出皇委會的決定是正確的。
法官表示,國家元首是在聯邦憲法第40(1)和40(1A)條款下,根據內閣或部長的意見委任 皇委會成員,不過,馬哈迪在申請書中並沒有把內閣或部長(包括首相)列為答辯人。
針對馬哈迪在申請書中要求高庭發出“職務執行令” ( mandamus)強制政府勸諭國家元首撤換莫哈末西迪和蘇子文一事,法官認為,“職務執行令”只能發給公職人員、機構或任何隸屬高庭的低階法庭,即使內閣或部長被列為答辯人,高庭仍受限於內閣或部長並非公職人員,而不能發出“職務執行令”。
同時,法官強調,高庭受限於聯邦法院在審理“林甘司法短片”皇家調查委員會的裁決,即皇委會所作出的任何調查結果或決定,皆不能受到任何形式的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