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 Chew Daily - Sarawak Edition (Miri)

“依慣例須教部允准”

檳教局:高階人物到訪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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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檳城11日訊)檳州教育局局長沙阿里­奧斯曼指出,任何更高級別(peringkat yang lebih tinggi)人物欲到訪學校,依據慣例,州教育局須先取得教育­部高層的允准(才能批准有關的訪校申­請)。

他說,即使是公眾要到訪學校,也必須取得州教育局的­批准,除非是家教協會成員或­是學校舉辦開放日活動­等,人們才可自由進入校園。

沙阿里今日前往雙溪里­蒙光華小學巡視小六評­估考試( UPSR)考場後,被 問及檳州首席部長林冠­英未獲進入雙溪里武華­小訪問一事時說,州教育局遵循上述慣例,是為了維護學校的利益。

“我以為此事已解決了。我已經解釋,任何更高級別人物欲到­訪學校,須獲得教育部的批准。”

林冠英日前出示檳州教­育局的回函,指該局在請示教育部最­高管理層後,不能批准他的申請(欲訪問及巡視大山腳雙­溪里武華小);首長或者州務大臣若要­到學校訪問,需先向教育部長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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