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 Chew Daily - Sarawak Edition (Sibu)
結夥搶劫罪成法庭18日裁決
(古晉15日訊)治安不靖,住家頻頻鬧賊,屋主被偷到怕惟有搬家,而空置多時的半獨立屋更被偷得“不成屋形",而當地居民於今午再逮捕一名涉嫌潛入屋內偷竊鐵花的嫌犯,其同黨則趁亂逃离現場。
■居民聯手逮獲
這起案件是今午十二時許,在香蕉路西段附近路段發生,報案事主為六十余歲的華裔男子,嫌犯為30余歲的友族男子,据悉來自甘榜吉達。
据事主受詢時透露,上述住家已空置多年,之前因住家頻頻進賊,防不胜防,最終無法忍耐惟有搬家。
“不料,房子空置后,竊賊更猖狂,潛入屋內偷竊財物,還拆除屋內電線、門框、鋁制窗口等物品,只要能偷就偷,目前房子就如廢棄房子。”
他說,之前也曾有竊賊被逮捕并被提控上法庭,因提控程序費時,最終
庭外和
古晉警方人員突擊馬當路一間鬥雞場,逮捕17名賭徒。 解。
■一同伙竄逃
至于今午事故,當地居民發現可疑者出現,暗地里觀察,果然發現2名竊賊在屋內拆除鐵花,數名居民即刻圍捕嫌犯,其中1人落网,另1人驅車逃跑。
据當地社區警政計划的會員透露,今午接獲求助消息后赶到現場,發現嫌犯已被逮捕,同時在現場起獲嫌犯用來行竊的摩托,以及被拆除的鐵花。
根据屋主透露,相信竊賊在較早前已拆除并運走另外3扇鐵花,不料行蹟敗露被當地居民圍捕,成功逮捕1人。 (古晉15日訊)2名在結伙搶劫罪名下被提控的男子,今日被判罪名成立,須在5月18日出庭接受法律制裁。
兩名被告是納再里曼( 29歲)及莫哈末納里( 33歲),他們在刑事法典395條文下被控。
■被告簽保守行
此案發生于2015年3月16日下午2時30分。報案人稱,他在敦朱加大廈后方停車場遭兩名男子討錢,事主表示身上沒現錢,慘遭痛毆,事主唯有以頭盔反擊,打向其中1名男子。
其中1名男子從事主摩托的車籃,拿出鐵條攻擊事主。事主趕緊逃離現場,摩托則被兩人騎走,估計造成3000令吉損失。
2名被告原本在刑事法典414條文(不誠實接收賊贓)罪名被提控,惟控方申請撤銷他們的第2項控狀,他們因此獲釋,但並不代表無罪。
另外,一名巫裔青年因持械見警竄逃,今日在福利部緩刑官提呈身世報告后,在犯罪程序法令第294條文下,被告由2名擔保人以8000令吉人事簽保守行,為期18個月。
被告沙益莫哈末依祖丁( 19歲) ,共面對兩項控狀,第1控狀指出,他於去年2月11日下午1時45分,在柏特拉再也一帶住家,在其口袋里發現有一個鐵拳套的危險武器。
此舉抵觸1958年腐蝕品、爆炸物和危險武器6 (1)條文和7(1)條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監禁不少于5年,另加鞭笞。
第2控狀指他於去年2月11日早上11時左右,在前往北市市政局路段,妨礙兩名警員執行任務。
此舉抵觸刑事法典186條文(妨礙警員執法),一旦罪成,可被判達1萬令吉罰款,或監禁兩年,或兩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