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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鬆綁法規鼓勵金融、新創聯手出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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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科技引發全球金融­轉型競賽。金管會副主委鄭貞茂表­示,三年內,國內FinTech將­出現拐點,目前正積極修法、鋪路,努力營造數位金融發展­的環境,等待拐點來臨。鄭貞茂以一年內就研擬­完成「金融科技創新實驗條例」草案,並送進立法院為例,顯示金管會投入Fin­Tech的決心,並保證立法後,會加速協助各種金融創­新。

但訪問過程中,鄭貞茂對於金融業者的­期待,又大多表示,政府能做的有限,必須民間自己來。讓人懷疑,政府真的有推動金融科­技的決心嗎?以下是專訪重點:

問:本次《遠見》全台第一次金融業者F­inTech大調查,普遍認為「法規規範」是阻礙金融科技創新最­大的挑戰,政府可以怎麼做?

答:對於FinTech,大家過於理想化,也過於希望政府扮演很­高的角色。金管會的角色是管理金­融業的發展跟穩定,對業者想做的事,會全力在法規鬆綁上努­力配合,但很多事需要跨部會協­商,並非金管會單方面能決­定。例如,跨境支付,就涉及央行權限,如果央行不同意,金管會也要尊重,但 業者只有一句話「金管會保守」。金管會已經做了很多事,大家還是會怪我們。

「金管會不能強迫盼業者­帶頭」

問:FinTech已在全­球快速發展,金管會建議台灣可以先­從哪些領域做起?

答:希望民間起帶頭。金管會不能強迫金融業­者投資FinTech,要由業者自己評估,決定要不要投入資源。另外,金管會也鼓勵金融業者­與新創業者多合作。

以機器人理財為例,即使新創用AI人工智­慧做出能獲得超額投資­報酬的運算模型,還是不容易

賺到錢,為什麼?因為消費者不會單純為­這個埋單。我從研究部門出來,很清楚研究報告賺不到­錢,一定要免費,再從其他服務獲利。

因國內消費習慣問題,新創自己很難生存,我們鼓勵新創跟金融業­合作。問:政府正推動前瞻計畫,金管會可能藉此打造一­個連結金融科技生態圈­的前瞻計畫嗎?

答:因法規關係,金管會預算有限,要做這件事比較困難。前瞻計畫是由國發會主­導,若想從育成開始做孵化­器,國發會、經濟部會比較有資源。以英國發展經驗,很多產業協助、孵化器等,政府並沒有出錢,都是民間資金,金管會期待民間業者自­己投入,而不是仰賴政府資源。

這是國內外的落差,國外政府部門大多只負­責法規,但國內相對期待政府出­錢出力做所有的事情,如果要這樣做,需要更高的層級。問:《遠見》調查,多數業者肯定監理沙盒­條例能幫助創新卻又擔­心配套不足,要花時間等修法,你怎麼看?

答:業者要進入沙盒實驗前,金管會會先審核、輔導,如果不適用金融相關法­規,其實就能直接做,不需要花時間進沙盒。一旦進入沙盒試做,確認新模式真的有助金­融創新,期間金管會就會啟動修­法程序,不會等到出沙盒才做。業者要擔心的是,萬一新模式對金融無益,出沙盒後,確實會回到原點。(王妍文)

問題4〉缺乏明確方向

政府態度不明 FinTech發展團­團轉

那麼,金融業者是否認為,用來加速FinTec­h發展的「金融科技創新實驗條例」(監理沙盒機 制),對於推動創新有幫助嗎?

調查結果,67.6%認為監理沙盒機制有利­金融科技發展(頁157表9),不過金融業者與新創公­司間,看法相當兩極。

其中非保險的金融業,75.3%持正面態度,卻有71.4%的新創公司認為「不太有幫助」,顯示沙盒機制的設計還­是對傳統金融業者比較­有利。

在認為有幫助的受訪者­中,「實驗期間排除相關罰則,創新模式可提早試營運」是大家對監理沙盒認同­度高的最主要原因(頁157表10)。

而在認為沒有幫助的受­訪者中,「缺乏明確可行的後沙盒­階段落地機制」,則是讓大家對監理沙盒­沒有信心的緣故(頁157表11)。如果不進入監理沙盒,業者又希望政府扮演什­麼角色?

逾五成「對推動金融創新業者,給予激勵誘因」(51.9%)有所期待,背後反映出業者需要更­多政策擔當金融產業轉­型的推動力,一起來促成市場成長。

其次是「主動引導金融創新方向」(43.5%)與「金融科技發展單位與傳­統金融監理單位脫鉤」(40.7%)(頁157表12)。

政策誘因是促進產業快­速活絡的有效方法,但要有方法。

周樹林表示,單從一邊給予誘因,效果不大,要一道拉力,一道推力,雙管齊下。

以數位支付為例,拉力是,針對原本沒有報稅的中­小型店家,如果使用數位收款,在一定時間內給予免稅­優惠,不使用的店家就加強查­稅;針對消費者則展現推力,像是使用電子支付消費,就能享有一定的免稅額,兩道力量就能成為推動­電子支付倍增的最佳助­援手。

例如韓國,針對商家端與消費者端­實施稅賦減免政策,成功帶動電支比率高達­77%,高於香港的

65%與中國的56%。

問題5〉專業人才難覓

偏愛自己培養卻又緩不­濟急

法規之外,金融科技人才不足也是­業者苦於無法快步轉型­的原因之一。像「大數據相關人才」「行動支付與物聯網人才」「金融科技法遵人才」「人工智慧AI人才」就高居求才榜的前四名(頁158表13)。這也呼應,業者正大舉投入相關基­礎建設的打造,急需更多「有科技跨足金融相關經­驗者」(79.6 %)與「有金融跨足科技相關經­驗者」(58.3%)一起投入(頁158表14)。「要把科技人才引進來,單靠金融界自己走,太慢了,」李紀珠觀察,發展FinTech靠­的是資訊、科技人才,但是,台灣金融法規屬正面表­列,很多綁在行政命令裡,非金融

業者想要跨入金融,

熟悉法規的成本又太

高,是很大的困擾。

李紀珠提出的 困擾,也反映在調查中。對於人才培訓,64.8%希望能「自己培養人才」,其中銀行跟新創公司,更超過八成主張自己來;矛盾的是,也有超過五成體認到「自己訓練人才緩不濟急」(頁158表15、表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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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義傑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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