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唐 國旗地位淪落至此
美國人很愛國,國旗是國家的象徵,「愛國旗」是多數人的共識,最近國旗卻屢被挑戰。職業美足舊金山四九人隊四分衛非裔凱普尼克拒絕向國旗敬禮;北卡羅來納州一名高中教師在課堂上踩國旗,以彰顯言論表達自由,都引發爭論。美國社會倡議自由權利,似乎有些走火入魔。美國是自由國家,個人自由和權利凌駕國家之上,「獨立宣言」、美國憲法精神都如此,是美國立國的基礎。在這些前提下,個人權利不斷擴張,憲法第二修正案保障擁槍權,就是人民有保留武力對抗政府暴政的權利,也成為美國傳統之一。但民權的界限在那裡?個人伸張自由權利,是否走到「可侮辱國家」的地步?著實越來越向讓人不易理解的方向發展。左派或自由派人士一些作為,彷彿開放永無邊界,做法不驚人誓不休,讓很多人難以苟同。
美國在1907年,有人在啤酒上貼國旗作廣告,因此被控罪定讞。保護國旗一直是主流價值,1968年,國會還通過法律禁止褻瀆國旗。但隨著民權運動發展、反越戰都燒燬國旗,不斷引起法律訴訟,後來聯邦最高法院確立,這是言論表達自由的一部分,受憲法第一修正案保障,從此一發不可收拾。不知何時開始,拿美國國旗作比基尼泳裝、內褲,在人們最隱私部位用國旗遮掩;用國旗圖案作廣告、衣物,比賽誰的 「大不敬」行為更瘋狂蔚為風潮,社會卻視為自由權利的象徵,樂此不疲,星條旗因此不斷被世界各國「凌辱」。舊金山四九人隊四分衛比賽開始前,刻意違反慣例,在賽前演奏國歌眾隊友右手握在左胸前,或肅立致敬時,他卻拒絕起立。事後他說,是表達對非裔權利受歧視、各州連續發生警察槍殺非裔的抗議。一些NFL球員後來跟進,奏國歌時或下跪、或用其他方式表達抗議。
北卡州歷史教師法蘭西斯(Lee Francis)更離經叛道。他在教室講授言論自由時,先問學生有沒有打火機和剪刀,以便把國旗燒掉或剪碎。學生沒有打火機和剪刀,他把國旗揉成一團扔地上,然後使勁踩踏,邊踩邊說,這是教大家知道憲法第一修正案的權利。結果引起家長抗議,鬧成國際新聞。兩個案例顯示美國不但黑白族裔關係緊張、警民衝突加劇,所謂「改變」在推翻許多既有秩序,不論結果好壞,大家都來「糟蹋」美國。一般認為,民主黨較「擅長」或專注這些議題,但今年共和黨支持者其實不遑多讓。川普出馬競選總統,很多言論主張,就是不要「政治正確」,推翻華府的兩黨建制派。不過,兩黨主流派都還維持對國旗的尊重,畢竟它代表國家。但褻瀆國旗來表達訴求,讓保守派感覺國家尊嚴掃地,案例在增加、趨勢在蔓延,這種「偏態」不修正,將來大家無所適從,國旗地位也一落千丈,未必是美國人、民權運動和國家之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