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婦虐兒七罪成立 面對25年刑
曾轟動紐約華社的年輕母親翁雅雲(Yayun Weng,音譯)虐兒案,布碌崙高等法院11日宣判翁雅雲七項罪名成立,當中包括對他人構成可致死的傷害B級重罪。她本月24日將出庭接受量刑,檢方指翁雅雲將面對最高25年的刑期。
2014年2月27日,翁雅雲帶著兩歲大的兒子高Ryan前往布碌崙瑪摩利醫院求醫,聲稱兒子自己從床上摔下來。醫生發現男童全身布滿30多處新舊傷痕,當中有牙印和瘀青,懷疑是遭翁麗雲虐打所致,於是報警。警方隨即逮捕、扣留翁雅雲,大兒子被兒童局帶走。當時她懷孕九個,期間在獄中產子,次子一出生便也被兒童局帶走,禁止翁雅雲接觸。
今年29歲的翁雅雲被控八項重罪,其中七 項包括一級傷人、二級傷人、非法持有武器以及傷害兒童等罪名成立。根據紐約市兒童局的紀錄,翁雅雲之前沒有家庭暴力的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