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縣反對聯邦對庇護城不撥款
洛縣縣政委員會14日閉門會議投票決議,加入舊金山和聖他克拉拉(Santa Clara)縣向最高院遞交的「法庭之友」陳述(amicus brief),反對川普總統對「庇護城」中斷聯邦撥款的行政令。
川普總統1月簽署行政命令,停止非法移民「庇護城市」(sanctuary city)的聯邦補助款。聖他克拉拉縣上月就此提起訴訟,指出該行政令不僅違憲,也是對城市主權的嚴重侵犯。該縣律師指出,此行政令在強制各州和地方政府,配合聯邦移民執法方面,篡奪和擴大國會的權利。只有國會有權決定聯邦經費的使用,川普的行政令屬於非法強制地方政府執行聯邦政策。此舉明目張膽地無視三權分立基本原則和聯邦制度。受理該案的聯邦地區法官 William Orrick將於下月5日就此舉行聽證會。
洛杉磯加大(UCLA)的無證移民法律服務中心指出該行政令違憲,並列舉了多項理由。包括根據憲法第十修正案,聯邦政府不得要求地方當局執行任何聯邦監管政策。由於洛縣縣政委員閉門討論此案,各委員對此的評論不得而知。不過縣警局長麥唐諾早先就曾表示,執行移民法是聯邦政府的職責,「我的警員不會拘留或逮捕任何涉嫌非法進入美國的個人」。根據路透的統計,全美前十大城市有22.7億元會受此行政令的影響,其中排名前茅的洛杉磯市和洛縣共有4億6620元的聯邦資金用於社區發展補貼、公共住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