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收買犯人做線民議員提法案止歪風
檢警利用犯人在獄中充當線民(informant)告密(snitch)已是公開秘密,但不為人知的是,這些告密人不但可換取減輕刑期,還可獲「酬勞」。兩名墨西哥黑手黨四年間獲酬33萬5000元,並在獄中吃香喝辣。洛杉磯民主黨州眾議員瓊斯-索耶(Reggie Jones-Sawyer)為此提出AB359法案,企圖遏止歪風。
橙縣紀事報3月21日報導,AB359當天在州眾議會公共安全委員會無異議過關,擇日將送交全會表決。該法案並未完全廢止動用犯人線民,但限制每個案件酬勞不得超過100元,並規定檢方最慢必須在調查庭(preliminary hearing)30天前把線民紀錄交給辯方。聯邦法律允許檢警在嫌犯尚未有律師前,利用線民對嫌犯套話。但一旦嫌犯有了律師即不得再這樣做,而且必須把線民在何時何地套話資料交給辯方。橙縣紀事報說,橙縣地檢處在這兩方面不守法已惡名昭彰。不但在嫌犯有律師後照常出動線民,事後又千拖萬拉,硬是不把線民紀錄交給辯方。瓊斯-索耶痛斥這種不道德與非法歪風,嚴重損害加州刑事司法公正。加州現在行情是線民出庭作證每個案件可付酬不超過50元,但對線民「調查工作」的酬勞則無限制。AB359法案則規定,不分作證調查,每個案件酬勞與好處不得超過100元。
墨西哥黑手黨奎瓦斯(Raymond Cuevas)與帕瑞狄斯(Jose Paredes)2011年至2015年「接案」數十件,每件獲酬3000元以下,外加成條菸、速食、Xbox電玩機與其他特權,在獄中如帝王。據橙縣紀事報取得法院資料,橙縣警方付給兩人1萬4000元,河濱縣(Riverside County)付6000元,聖伯納汀諾縣(San Bernardino County)付3750元,洛杉磯縣與長堤(Long Beach)也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