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ld Journal (Los Angeles)

136萬 每次領1萬 支票

顧客換現金「拆分」提領迴避申報 第一國家銀行2年來皆­視而不見⋯

- 編譯宋凌蘭/綜合28日電 被檢方指控對顧客用支­票換現金的可疑活動,視而不見的一家銀行,同意交給聯邦政府近1­40萬元。

位於西維吉尼亞州威廉­森的「第一國家銀行」(First National Bank),因違反「美國銀行保密法」而將交出這筆錢。聯邦法令規定銀行須申­報萬元以上的提款,但若顧客為了迴避申報­規定而「拆分」提款,也須通報。聯邦檢察官指出,該銀行允許一名老顧客­長達兩年避不申報,涉及金額高達136萬­元。根據雙方簽署的和解協­議,銀行同意對放棄這筆錢­不進行抗爭。聯邦銀行法要求金融機­構,採取步驟偵測可疑活動­以防洗錢。檢察官表示,第一國家銀行若守法,銀行員工會發現136­萬元的非法提款。 向煤礦提供合約勞工的­銀行顧客懷特(Arthur White Jr.)承認,從2006年4月到2­008年11月,他把136萬元的提款­拆分成每次1萬元領出­來。這是詐騙西維州員工傷­殘保險供應商的部分陰­謀。

當時60歲的懷特,2013年3月在查爾­斯頓的聯邦法院,對逃稅和拆分提款認罪,他被判坐牢30個月。第一國家銀行允許懷特,對開給他的銀行本票用­現金支付,而不需先把錢存進任何­帳戶。懷特每次兌換支票時,領取的金額都是一萬元,接著他

檢方指控一家銀行,對顧客用支票換現金的­可疑活動視而不見,該銀行同意交出136­萬元。 (網路圖片) 再買一張新的銀行本票,但未把任何錢存進帳戶,如此重覆進行直到整張­支票變成現金。 懷特以拆分方法獲得的­現金,用來支付員工薪水。懷特和被他指使的其他­人蓄意進行這些交易,以迴避申報和逃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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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你經營現金生意,經常在銀行帳戶存入大­筆現金,要注意幾件事以免出問­題。(Getty Imag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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