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6萬 每次領1萬 支票
顧客換現金「拆分」提領迴避申報 第一國家銀行2年來皆視而不見⋯
位於西維吉尼亞州威廉森的「第一國家銀行」(First National Bank),因違反「美國銀行保密法」而將交出這筆錢。聯邦法令規定銀行須申報萬元以上的提款,但若顧客為了迴避申報規定而「拆分」提款,也須通報。聯邦檢察官指出,該銀行允許一名老顧客長達兩年避不申報,涉及金額高達136萬元。根據雙方簽署的和解協議,銀行同意對放棄這筆錢不進行抗爭。聯邦銀行法要求金融機構,採取步驟偵測可疑活動以防洗錢。檢察官表示,第一國家銀行若守法,銀行員工會發現136萬元的非法提款。 向煤礦提供合約勞工的銀行顧客懷特(Arthur White Jr.)承認,從2006年4月到2008年11月,他把136萬元的提款拆分成每次1萬元領出來。這是詐騙西維州員工傷殘保險供應商的部分陰謀。
當時60歲的懷特,2013年3月在查爾斯頓的聯邦法院,對逃稅和拆分提款認罪,他被判坐牢30個月。第一國家銀行允許懷特,對開給他的銀行本票用現金支付,而不需先把錢存進任何帳戶。懷特每次兌換支票時,領取的金額都是一萬元,接著他
檢方指控一家銀行,對顧客用支票換現金的可疑活動視而不見,該銀行同意交出136萬元。 (網路圖片) 再買一張新的銀行本票,但未把任何錢存進帳戶,如此重覆進行直到整張支票變成現金。 懷特以拆分方法獲得的現金,用來支付員工薪水。懷特和被他指使的其他人蓄意進行這些交易,以迴避申報和逃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