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證極端困難
許多無證家庭的孩子患焦慮症,擔憂放學回家後父母被抓等待遞解。(記者朱澤人/攝影) 他可以帶小孩的出生證明、醫療文件等去報到」,可隨時證明公民孩子沒父親會有極端困難,所幸也沒用到文件,日前在移民局會談一分鐘就出來。談天行律師表示,還有很多途徑能讓有公民子女的無證客避免被遣返,例如申請政治庇護者沒有成功而拿到遞解令,若能證明與公民親人分離造成極端困難,可申請停止遞解出境(withholding of removal),可獲A10卡留在美國工作。他指出,儘管持A10卡不能申請綠卡或家屬來美,也不能離開美國,總是比被遣返與公民家人分隔兩地好。若是想獲身分, 則可遞出I-212表格並提出I-601A豁免,被批准後即可返回母國的美國使領館面談。避免被遣返的另一個方式是重新開案,若能提出新證據,例如之前聘請的移民律師沒有好好處理案子,或有極端例外情況沒有出庭而缺席被判遞解,就可找新律師向移民法官或移民上訴委員會申請重開。之後申請人會獲得一個新庭期,被移民執法人員逮捕時,一查移民局系統就會顯示案子等待重審,便不必被遣返。不過談天行提醒,「若沒有任何新證據,重新開案等於提高被遣返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