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新判決 白宮國會不要踰矩
聯邦最高法院在本會期最後一天,再做出重大裁定,在「西維吉尼亞洲vs環保署」一案中,大幅限制聯邦環保署規範發電廠排放溫室氣體量的權限,對拜登政府對抗氣候變遷的政策,造成重大打擊,也拖緩全球對抗氣候暖化的進度,拜登政府必須負責任的與國會合作,短期內拿出明確授權的聯邦減碳法令,讓環保署有法可循,在全球對抗氣候變遷中,繼續扮演領頭羊的角色。以保守派大法官為主的六比三裁決書中,限制行政部門在自行實施新的環保法規方面的行政權力。首席大法官羅伯茲在多數意見書中說,國會在「清潔空氣法」中,並沒有明確地授權給環保署自作主張的提出監管減碳計畫,「如此大規模和巨大後果的決定權在國會本身,或者是得到國會明確授權行事的公家機構」。講白的就是:如果想要有權力制定全國排碳量的規定,這麼大的事,要先向國會取得立法授權;最高院依「大政方針原則」(major questions doctrine)認定目前對環保署的授權並不明確。從節能減碳,到轉用風能太陽能等替
代能源,一直是民主黨主打的施政目標,歐巴馬政府設下嚴格限制,試圖降低碳污染,2015年更通過國際巴黎協定,設下全球減碳宏大目標。川普政府退出協定,拜登政府重新返回協定,原本盼望透過環保署依「清潔空氣法」行政命令,制定全美2035年前減碳與綠能的目標,履行巴黎協定與格拉斯哥協定,現在由於最高院裁定,暫時受挫。就美國內部而言,這項裁定對全美煤礦和燃煤電業,以及千萬傳統勞工來說是重大勝利,被迫轉型的時間可以延長;但是環保界則是哀鴻遍野,認為此項裁決是「開全球大倒車」。剛從歐洲返國的拜登總統稱這裁決「使美國退了一大步」,是高院保守派支持特別利益,要剝奪國人呼吸乾淨空氣的權利。他要讓司法部召集研商應對,提出辦法。但一般認為,拜登基本是無計可施,無從改變大法官裁定。自由派媒體把焦點集中在保守派大法官再次違背多數人民減碳的希望,環保署似乎無路可走,減碳前途黯淡,但其實並非如此悲觀;首先最高法院裁定,
環保署不能地毯式規定全美減碳總量,強迫各州減碳,強制從煤炭轉向天然氣,或是再生能源等綠能,也不可以強迫燃煤電廠停業關門,但這裁決並未觸及環保署管制的權力,環保署依然有權力,以不同方式對各州個別燃煤發電廠,進行排放管控。老實說,儘管還有人懷疑地球暖化的科學證據,但減碳綠能已是世界趨勢,全球民眾已從近年重大天災的財物生命損失,得到教訓。歐巴馬時代的清潔能源法儘管未能生效,但全美從煤炭轉向清潔能源的共識已經啟動,許多州和大公司都承諾在不久的將來使用清潔能源。大型電力用戶都有碳減排的方案, 2050年都有共識,目標進入百分百綠能,只是這些轉型需要時間,需要全面妥當的轉業輔導。如果以時不我予的緊急態度,看待對抗氣候暖化,現行機構引申法律來頒發新規定,不失為施政果決迅速的方式,但這種抄捷徑方式已被最高法院所阻止。大法官在多數意見書裡,雖已經認知到「解決當前危機明智辦法」,但大法官不會因此而改變對憲法的忠誠,這項裁決就是明示,國會與白宮,不要踰矩,要各自做好憲法的責任,至於對抗氣候暖化,不是大法官的審理對象。從大法官原意來說,此一裁定是明確拒絕「行政治國」(administrative state)的多年便宜的行事,正道還是交給國會立法,或是明確授權環保署來創建一個全國性的碳總量控制與碳交易系統,在此系統下,限制全美可排放多少二氧化碳,繼續朝減少化石燃料目標前進。但問題在,以目前國會參眾兩院的對峙與僵局,要在短時間內達成類似法案,談何容易。國會越來越兩極分化和功能失調,有時甚至無法通過基本的支出法案來維持政府的運作。拜登總統剛提出廢除參院冗長發言的60票議事程序,以求國會立法確認保障全國婦女墮胎權時,馬上就被同黨參議員反對,國會要通過明確授權環保署,談何容易,但這本就是政府責無旁貸的責任。本會期是六名保守派大法官到齊後的首度開庭,確實不負保守派眾望,從墮胎權違憲、擴大擁槍權、確認祈禱權利等里程碑式的裁定,已確定最高法院進入保守年代,未來還會有更多重大的裁定,且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