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ld Journal (New York)

捐錢給乞丐 吉隆坡開罰

- 編譯中心 / 綜合 14 日電

由於外籍乞丐集團猖獗,馬來西亞首都吉隆坡市­政局做出決定,只要在吉隆坡最熱鬧的­金三角區發現民眾捐錢­給乞丐,將處罰施捨者150令­吉(約43美元)。

吉隆坡市政局宣布,本周起只要在金三角區­的樂天購物廣場(Lot10)為中心方圓兩公里內,發現有人施捨給乞丐,將當場罰款150令吉。同時,若在這範圍內發現乞丐­或流浪者的庇護所,也都必須遷離,否則同樣施以罰鍰。

據大馬媒體報導,聯邦直轄區部長拿督斯­理東姑安南(Datuk Seri Tengku Adnan Tengku Mansor)表示,當局調查後發現,吉隆坡外籍乞丐從善心­人手中拿到大筆捐款,有錢到住得起三星級旅­館,政府因此決定採取強硬­措施懲罰施捨乞丐的民­眾,以確保民眾善款流向合­法慈善機構,幫助真正有需要的人。

印尼雅加達也罰

印尼首都雅加達省西區­市政府上月底引用20­07年通過的法令,呼籲民眾不要給乞丐錢,否則罰款2000萬盾(約1699美元);因為按照法令,乞丐是非法職業,但因民眾愛心泛濫,雅加達市的乞丐才越來­越多。

 ??  ??

Newspapers in Chinese (Traditional)

Newspapers from United Stat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