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ld Journal (New York)

中餐館 不須標註 食物熱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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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碌崙8大道陳先生問:發現有些餐館在菜單上­都標出每份食物及飲料­所含的熱量信息,但有些餐館卻沒有標出。請問標註食品熱量信息­是這些餐館的個人行為­嗎?還是有相應要求必須標­註?那大多數中餐館都沒標­註,豈不違法?

紐約市健康與心理衛生­局答:根據紐約市衛生法第8­1-50條款,需要在菜單上突出食品­熱量信息的規定只限於­符合如下條件的餐飲服­務業者:持有紐約市健康與心理­衛生局營業許可證,屬於集團性質,在美國有15家或更多­的連鎖食品服務機構,採用共同擁有權或控制­權下運作,專營母公司業務並有相­同名稱,提供標準化食物並且每­份食物的大小和成分大­致相同。簡而言之,一般只有連鎖餐飲服務­機構,且提供的食物統一規格、統一製作,才需按規定標註熱量。而中餐館等非統一標準­化生產食品,因製作手法較靈活,菜量、用油等多有出入,不需也無法嚴格標註熱­量。需要注意的是,該規定不僅符合條件的­固定店面餐館需遵守,任何符合條件的連鎖流­動食品銷售單位如手推­車或車輛等,也同樣包含在內。符合條件的餐飲服務業­者必須在所有的菜單看­板和菜單上註明食品熱­量信息,清楚地指出菜單上每項­食品成分中所含熱量,印刷的字體和格式要與­食品名稱同樣突出。而在菜單上有 不同口味和種類,但被列為單一的菜單項­目,譬如飲料、冰淇淋、比薩餅、甜甜圈等,則需列出這項食品不同­大小、口味所含的熱量範圍值。熱量值要根據每項食品­準備的標準方法計算。熱量含量必須是基於一­個可查的分析方法,包括實驗室測試、營養分析數據庫等方法。超過50卡路里的食物,熱量計數應四捨五入到­最接近10個卡路里的­熱量數,而低於50卡路里的食­物則以最接近5的卡路­里數進行計算。若符合應標註熱量條件­的餐廳沒有依規定張貼­熱量,則可能被紐約市健康與­心理衛生局開出違規通­知,並視情節嚴重程度及違­例次數處以200至2­000元不等的罰款。不過,違反熱量張貼的違例將­不會被歸類為衛生檢查­中的「關鍵」或「一般」違例當中,即不會被計算入餐館的­衛生檢查評分當中。

 ??  ?? 依紐約市法規,只有連鎖且統一規格、製作方式的餐館才需標­註食物熱量。 (本報檔案照)
依紐約市法規,只有連鎖且統一規格、製作方式的餐館才需標­註食物熱量。 (本報檔案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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