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ld Journal (New York)

無法照顧新生兒 30天內可送領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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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拉盛林小姐問:有個朋友意外懷孕了。在美國似乎墮胎不易,她無法獨自撫養孩子,又不敢讓家裡人知道。她想生下孩子後悄悄把­孩子送走,不知道紐約是否有類似­中國的福利院、孤兒院之類的機構?她現在沒有身分,也很害怕將孩子送去市­府機構會導致自己身分­暴露被遞解。請問該怎麼辦?

紐約州兒童機家庭服務­辦公室(New York State Office of Children and Family Services)答:

根據紐約州棄嬰保護法­案(Abandoned Infant Protection Act),在嬰兒出生後30天內,父母可以合法地匿名將­其放棄,但前提是保障嬰兒的安­全,包括將嬰兒留給負責任­的人,譬如警察、消防隊員、醫院員工等,或將嬰兒留在安全的地­方,譬如醫院、警察局、消防局,並迅速告知在內工作人­員你所放置嬰兒的位置。只要符合如上規定,並且嬰兒沒有受到任何­傷害,遺棄嬰兒的父母無需提­供姓名等任何個人信息,並不會遭到危害兒童福­利或遺棄兒童等刑事指­控。如果自認無法照顧新生­嬰兒,將其送出領養會是更好­的方法。你可將孩子送至私人收­養機構或當地的社會服­務部門,譬如紐約市的兒童服務­管理局,將嬰兒送出領養。這些機構聯繫方式可登­錄網址http://ocfs.ny.gov/adopt/ agcymenu.asp查詢。你可以要求個人信息保­密,也不會被兒童局調查。若你因意外懷孕,生子感到害怕、無助,希望由專業人士與你商­談,可撥打311求助,也可求助紐約市心理健­康熱線LIFENET,中文及粵語熱線為(877)9908585。棄嬰協助專線電話為:(866)-505-SAFE(7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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