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點燃編織袋 從後門逃逸
15日廣州公車爆炸案中受傷的廖先生當時坐在司機後面的座位上,事發後雙手被燒傷,送到廣東省二醫院治療。據他回憶,事發前他曾見到一個彩色編織袋放在車廂後門第一排靠窗位置的座位前,但他沒留意到袋子的主人。事發時,袋子先冒煙,車上乘客騷動,司機剛停好車開車門。很快袋子開始著火,接著就發出爆炸聲,火一下子吞噬了整個車 廂,車上很多人逃避不及被火燒著。新快報引述廣州海珠區鳳陽派出所表示,事發前疑有一年約30歲、身高約175公分,中等身材,穿一件格子藍色花紋上衣的男子,下車前彎腰用疑似打火機的物品把公交車後門對面座位旁邊的一個格子花蛇皮編織袋(長80公分、寬約40公分)點燃,袋上馬上冒出火花,該男子點火後立即從車後門逃跑,隨後公車就起火爆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