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州風電風波 告歐巴馬 中企扳回一城
三一重工建廠計畫「威脅國安」遭封殺上訴庭推翻地院裁定
因俄勒岡州風力發電廠遭停建,憤而控告歐巴馬總統違憲的中國公司,在這起沒有勝訴機率的訴訟中,竟罕見扳回一城。聯邦上訴法院15日出乎外界預料,譴責歐巴馬在下令停止該計畫時,剝奪中國公司應擁有正當法律程序的權利。
由中國三一重工公司控股的羅爾斯公司(Ralls Corp.)2012年曾計 畫於俄勒岡州北部一處海軍無人機測試基地附近,建造四座風力發電廠,但「外國對美投資委員會」(CFIUS)調查後,認為該計畫會對國家安全造成危險。歐巴馬總統最後在2012年9月發布總統命令,要求羅爾斯公司停止該計畫。該命令並且是美國總統自1990年以來,首次封殺企業交易。
中國業者在2012年被迫放棄該計 畫後,隨即由羅爾斯公司出面,向聯邦法院提訴,指控歐巴馬違反憲法第五修正案,未提供該公司檢視和因應當局證據的機會。許多法學專家先前均認為,這項訴訟的勝訴機率幾乎為零,因為總統為保護國家安全擁有廣泛的權力,而且聯邦法院通常不會介入有關國家安全的爭議。如今華府上訴法院推翻下級法院的裁定,並下令羅爾斯公司可獲 得歐巴馬用於封殺該計畫的任何非機密證據。如果該裁定最後確定,則可能讓外國公司可正式挑戰「外國對美投資委員會」的決定。曾在司法部擔任國家安全律師的維拉表示:「這是一個可能發生變革作用的裁定。在此之前,委員會不需要向外國公司說明,建議總統封殺交易的理由,但這次裁定則持有完全不同的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