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人 餃子店 被告 壓榨員工
業主指他上班打瞌睡、求償為拿更多好處 員工爆每天工作12小時、包1000個水餃 抱怨後反遭解雇
曼哈坦東村「Dumpling Man」餃子店前員工陳勇群(Yong Qun Chen,音譯)稱自己每天被逼工作12個小時、包1000個餃子,向老闆抱怨後卻被解雇。他已向紐約南區聯邦法院控告雇主。業主林潛修18日回應,該員工邊上班邊打嗑睡,屢勸不聽才予以解雇,認為他「心有不甘」才會想盡各種理由提告求償。
陳勇群稱老闆對他非常無情(ruthless),要求超時工作外,還只能坐在沒靠背的高腳椅子,他必須一個個把餃子餡用皮包住後,再摺邊封口,長時間工作造成背、膝蓋和腳疼痛。他向法院提出控訴,指他不明原因被解雇以及與在被壓榨的環境工作等,要求雇主賠償。
Dumpling Man位於東村聖馬可街 (St. Marks Place)100號,18日店內中午共有五名員工,除了收銀員外,其他四名員工都是華人,在開放式廚房包餃子,有人在擀餃子皮、有人負責包餃子,後方有個高腳圓椅子。有員工表示,陳勇群年紀較大,是廣東人,在店裡沒有工作很久就離開了。林潛修回應,一般公司都會規定員工工作量,而他要求的工作量都在合理範圍。若照陳勇群說法,員工每人包1000個餃子,每天就超過3、4000個餃子了,他的生意「沒做那麼大」。Dumpling Man周一到周四和周日上午11時30分開店到晚上11時30分,周五和六上午11時30分開到午夜12時30分,每天營業12小時到13小時。林潛修說,員工分為早、晚班,不可能要求員工一天工作12小時。另外陳勇群抱怨椅子沒靠背, 林潛修認為這理由實在讓人「啼笑皆非」,「難道要為員工訂做椅子?」林潛修經營餐廳超過十年,表示許多員工都是從開店一開始就在那工作。陳勇群工作一年期間,由於餐廳是開放式廚房,他常被客人看見工作時打瞌睡,以為是身體不好。經多次勸告仍一再發生,因此2012年初請他離開。之後林潛修接到失業保險局電話,詢問離職原因,林潛修直接說明原由。林潛修說,陳勇群因拿不到失業保險金,多次控告餐廳,最後雙方和解,陳勇群從餐廳和失業保險局均拿到賠償,「這次再提控告,可能是因為嘗到了甜頭,希望拿到更多好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