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洗清7人罪 布碌崙成洗冤中心
布碌崙地區檢察官署積極檢討大批可能的冤獄案件,六個月內為七個被定罪的人洗清罪名,引起全國矚目。「今日美國報」說,自2007年以來,美國各地紛紛成立定罪檢討單位以排除冤獄。率先成立這種部門的德州達拉斯郡,迄今檢討了1000多個案子,有33人獲洗清罪名,其中九成涉及證人指認嫌犯出錯。新的基因檢驗也使許多案子真相大白。
但是,布碌崙情況比較複雜,因為受到檢討的冤獄案,絕大多數涉及警方辦案不端。布碌崙正追查90個案子,其中57件涉及 前紐約市警探史卡塞拉(Louis Scarcella)。史卡塞拉被發現教唆證人如何指認一個嫌犯,而這個嫌犯服刑23年後獲洗清罪名,使他的辦案方式受到質疑。他也被控在好幾件審判中,讓一名有快克毒癮的證人出庭作證,以及捏造供詞和威嚇嫌犯。前布碌崙地區檢察官海恩斯在2011年成立定罪檢討小組,今年1月接任的湯普森把原來只有兩個人的檢討小組,擴大到共有10個檢察官和三名調查員,給予110萬元年度預算,檢討成果也顯著進步。「全國洗冤錄」編輯說:「布碌崙是洗冤作業的中心點。他們 正有系統的檢討持續多年,並可能涉及警察甚至檢察官處置失當的幾十件或幾百件命案。這是空前的檢討規模。」調查冤案可能得花幾年功夫,釐清年代久遠的案子更是困難,有關證據可能早就遺失,證人可能已經故世,或是記憶模糊。湯普森把仍在獄中的人宣稱冤枉坐牢的案子列為優先處理。他說:「檢察官的職責不只是定罪,最主要的是落實正義。我必須確保布碌崙民眾對本署定罪的案子有信心。」絕大多數宣稱冤獄的案子,最後證明當事人罪有應得,因此有些檢察官考慮對胡亂申冤的囚犯加重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