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署:可泊靠 登島須申請
屏東漁民組成的「護主權船隊」,預期25日駛抵太平島。行政院發言人童振源24日指出,太平島是軍事管制區,是否允許登島屬國防部權責。國防部表示,依規定須在45天前提出申請。海巡署則表示,漁民若提出補給淡水等人道理由,可以泊靠碼頭,但未申請就不得上岸。海巡署表示,「護主權船隊」的行蹤,海巡署全程掌握,如果漁民25日要登太平島,除非是泊岸補給或緊急避難求助,否則仍將依國防部規定申請登島。海巡署指出,太平島是軍事管制區,登島申請程序及核准要尊重國防部權責,不過漁 民若有人因病要緊急避難,或打算泊岸補給飲水等需求,海巡署將全力協助。國防部則指出,對於本國漁民前往太平島海域活動表達尊重,惟太平島屬於重要軍事設施管制區,依據「東沙南沙進出口管制規定」,登島人員須於45天前向國防部完成申請,經核定後始可登島,以維國防安全,因此籲請台灣民眾體諒與配合。這次船隊上還有三位台籍的香港鳳凰衛視記者,如果當初依規定申請登島,是否會被拒絕?軍事發言人陳中吉沒有正面做出回答,但表示提前申請的目的,就是要查核登島者的身分,是否適合進入軍事設施管制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