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章故事
台北故宮博物院藏有安陽殷墟出土的三枚殷代銅璽,應該是至今已見到最早的印章實物。至於質疑它們是否殷代,那是專家們研究的事。先秦印、璽兩個字是指同一物件,「印」字的甲骨文中形狀像人跪著受烙印。估計這殷代銅璽是在奴隸身上打烙印用的,表明其身分防止逃跑,以及抓捕回來便於奴隸主認領。春秋時期文字寫在竹簡上,為防散失或洩密,往往把竹簡捆好後在結繩處加上粘土,並押上印痕,稱為封泥。寄送物品時也有在財貨上壓印封泥的做法,如《周禮‧地官‧司市》有「凡通貨賄,以璽節出入之」的記錄,《周禮‧秋官‧職金》載有:「辨其物之美惡與其數量,楬而璽之。」由泥封可知,印章在春秋戰國時期已經出現並普遍使用,當時公私印章都可以稱為「璽」。秦始皇規定璽為天子專用字,臣民只能叫「印」,漢代將軍印才開始有「章」 的叫法。漢代也有諸侯王、王太后印稱為「璽」的。武則天覺得「璽」與「息」同音,不吉利,改稱為「寶」,從此至清,皇室「璽」、「寶」並用。國璽自然是最重要的印章,歷代國璽以秦始皇命令李斯用和氏璧製作、上面刻有「受命於天,既壽永昌」八個小篆的傳國璽最富傳奇色彩。璧是直徑三倍於內孔直徑的圓形禮器,古代用於祭天。劉邦入咸陽,秦王子嬰獻出傳國璽。西漢末年王莽篡位,向其姑母太皇太后王政君索取傳國璽時,王政君怒擲傳國璽於地,「損其一角」,可見傳國璽是方形的。歷代國璽都十分厚重,例如現藏台灣青玉製作的中華民國之璽,重達三點二公斤,璽身高四點三公分,連璽鈕部分全高為十公分,璽面為十三點三公分見方。因為太重,鈐印時不是蓋印,而是拓印,即把玉璽倒過來固定好,刷上印泥,然後把公文正面向下蓋在印璽上,用小象牙尺刷印。如果秦始皇的傳國璽尺寸和重量與中華民國之璽差不多,厚度也是四點三公分,容易算出和氏璧直徑至少需要四十六公分,才能磨成十三點三公分見方。若和氏璧是這樣大小,則重量接近八十 斤,藺相如是拿不動的,更不用說卞和發現的那塊璞石。猜想要嘛李斯另找了一塊青玉製作,要嘛傳國璽比中華民國之璽尺寸小得多。傳國璽本身的傳承史更是撲朔迷離的。秦始皇巡遊至洞庭湖時曾為平息風浪把它投入水中,八年後有人獻於路旁。令人難以置信的是,從漢以後,經過那麼的多次戰亂和更朝換代,居然到後唐末帝李從珂自焚時傳國璽才再度失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