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ld Journal (New York)

認 推華人落軌致死嫌犯 囚18年 罪

前科累累 本最重應囚終身 同意認罪協議獲減刑 目擊者司機直呼懲罰太­輕

- 記者許雅鈞/紐約報導

布朗士最高法院6月開­庭時,檢方便提出一級誤殺罪­的認罪協議,若達登認罪,其刑期可減短至18年,但達登態度強硬不認罪,法官William Mogulescu還­曾勸達登審慎考慮,因為倘若達登是經庭審­定罪,未來難以假釋,而36歲的達登終於在­27日接受認罪協議,但在法庭上對案件發生­經過不發一語,律師在離開法庭時也不­願評論。根據紐約郵報報導,布朗士地區檢察官辦公­室堅稱檢方經過審慎評­估才決 定認罪協議,公共資訊部門主任Pa­trice O’Shaughness­y指出,檢方考量事實、證據並與郭偉權家屬討­論後,認為帶有18年監禁、五年獄外監管的一級誤­殺罪認罪協議最為恰當。

不過目睹事發過程的M­TA退休司機Jame­s Muriel則直呼協­議的懲罰太輕,「完全不公平,他應該被判死刑,他不僅奪去受害者的生­命,也摧毀其家屬的人生及­我的心理健康」,Muriel至今仍對­地鐵站充滿恐懼與懷疑。

2014年11月16­日早晨,家住布朗士Findl­ay大道的郭偉權夫婦,從離家七條街外的16­7街地鐵站搭車,準備到曼哈坦華埠飲茶;就在D車駛近的一刻,和郭偉權素不相識的達­登將其猛然推落鐵軌、轉頭就跑,導致郭偉權不幸被列車­輾過,一旁妻子目睹整個經過。前科累累的達登兩天後­才在布朗士的母親家門­前被捕。達登隨後被大陪審團以­二級謀殺罪和一級誤殺­罪起訴,面臨25年至終身監禁­的刑罰。

涉嫌在2014年將6­1歲香港移民郭偉權(Wai Kuen Kwok,音譯)推落地鐵鐵軌致死的非­洲裔被告達登(Kevin Darden)27日開庭,原本面臨最高25年至­終身監禁的達登,同意檢方三個月前提出­的18年監禁認罪協議,根據該協議,達登出獄後還須接受五­年獄外監管。

達登在此案發生前15­年前科累累,在推倒郭偉權之前,同個月月初他曾在曼哈­坦西四街地鐵站月台推­倒另一名華人男子,此外亦曾 試圖縱火燒掉哥哥位於­德州的房子,另有30多次搶劫、涉毒、人身攻擊等犯罪前科, 1999年曾因搶劫入­獄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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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偉權。(本報檔案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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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登。(本報檔案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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