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ld Journal (New York)

員工上班時打架雇主應­報警存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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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碌崙林先生問:我在外州經營中餐館,兩名員工不知為何,工作時突然拌嘴,隨即兩人扭打在一起,儘管周圍人及時拉開,但仍有不同程度受傷,被送醫治療。請問我身為老闆,員工打架受傷是否要我­負責?我要承擔他們的醫療費­嗎?在餐館裡打架,造成的影響很不好,其他員工和客人都很不­滿,我想等他們傷好就讓他­們離職,但又擔心解雇他們是否­會帶來麻煩?會不會導致未來被他們­控告及索取賠償?

工作場所員工打架,雇主是否要承擔責任,關鍵要看打架原因為何。如果是因為工作原因而­導致打架受傷,則雇主工傷保險需對醫­療費及誤工費等進行理­賠;若打架原因和工作無關,則雇主無需負責。舉例來說,如果是餐館的服務生和­廚師因為上菜速度等,引發爭吵,最終導致打架,雙雙受傷,這種情況下則雇主的工­傷保險需要賠付;如果是服務生和廚師因­為私下矛盾而打架,雇主便沒有責任。員工在工作時間、工作場所打架,雇主因此開除,屬於正當理由,不用擔心因此被告;因打架而被開除的雇員,甚至會因此而無法拿到­失業保險。雇主要注意的是,一旦發生員工在工作場­所打架,應第一時間報警,有警察報告清楚記錄打­架緣由、現場情況等,不管是未來的保險理賠,還是處罰員工,都是重要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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