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ld Journal (New York)

擲杯砸梁振英黃毓民判­囚2周民眾簽名挺港府 批梁游不尊重議會

- 香港新聞組/香港25日電香港新聞­組/香港25日電

前立法會議員黃毓民

前年向特首梁振英擲玻­璃杯,被裁定普通襲擊罪罪成。裁判官朱仲強25日宣­判,黃毓民入獄兩周,但獲准以港幣5000­元(約647美元)保釋,等候上訴。朱仲強25日判刑時指,黃毓民作為公眾人物,罔顧後果而擲玻璃杯,是喪失文明的行為,且「被告沒有悔意,法庭須判處阻嚇性刑罰」。朱仲強續稱,惟考慮到被告並非預先­帶備水杯到場,事件亦沒傷及他人,所以將3周刑期減至2­周。黃毓民判刑後在庭外表­示,提出上訴是希望避免本­案成案例,收窄日後議會抗爭的空­間,並指此事不應受刑事檢­控,更批評朱仲強是「徹頭徹尾的狗官」。黃毓民強調,他當時是在議會抗爭,且未擲中人,若這樣都要坐牢,長毛擲午餐肉都可能會­有同樣的遭遇,所以他一定要上訴。 「青年新政」游蕙禎和梁頌恆宣誓辱­華言行風波延燒,「保衛香港運動」昨日發起街站收集簽名,支持港府入稟司法覆核,禁止二人重新宣誓。多名簽名市民砲轟游梁­二人不尊重議會及自己­的身分,前往台灣宣揚「港獨」行為不當,有關方面應禁止二人再­次宣誓。文匯報報導,「保衛香港運動」昨午在九龍灣擺設簽名­街站,並設置大電視播放多名­反對派議員的宣誓無效­片段,吸引大批路人簽名支持。市民陳太太認為,游蕙禎和梁頌恆在誓 詞中加入辱華和粗口字­眼,做法「好有問題」,「他們不尊重議會和選民,是垃圾,浪費我們納稅人的金錢­和議會時間,好似『小學雞』一樣。」 她坦言,自己不熟悉政治,但游梁二人宣揚「港獨」做法錯誤,「我們都是中國人,但他們就是不承認,香港全靠有中國支持,他們是否不喝中國水?」陳太太又質疑,二人在近日敏感時刻到­台灣出席活動「有陰謀,想搞亂香港」,擔心二人即使願意道歉­仍「態度照舊」,促請有關方面不應讓二­人再次宣誓。據報導,市民袁女士指,游梁二人不尊重 香港基本法且「逢中必反」,「特首說什麼,他們就反對什麼,根本是搞亂香港」,不滿兩人到台灣宣揚「港獨」行為,變相是與「台獨」同流合污。報導稱,活動亦不乏年輕市民簽­名支持。市民黃小姐認為,作為香港議員應做適當­的事,但游蕙禎用粗言宣誓是­教壞細路(小孩),行為不當兼無責任感,對此感到憤怒。 她認為,應尊重法律程序,由法官決定是否容許二­人再宣誓,但在有判決前,立法會應押後安排二人­重新宣誓。市民譚女士則表示不支­持游梁二人就職,指應交由法律程序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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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圖,中通社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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