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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待10天後執行 白思豪叫好 州眾議員:恐危及安全 要上訴
州眾議員瑪麗奧(Nicole Malliotakis)和卡斯托利那(Ron Castorina),去年12月將紐約市府告到州高等法院,試圖阻止紐約市銷毀市民卡持有人的申請資料。卡斯托利那表示,這些市民卡的頒發,缺少必要的審查機制,無法保證紐約市公共安全和政府的運作透明性,若任何形式的聯邦紀錄都可銷毀,尤其是政府級別的身分證明被銷毀,恐給民眾安全帶來極大困擾,也給造假者有可乘之機。他們表示將繼續上訴。其訴訟律師團隊成員、民主黨籍民權律師巴措(Ravi Batra)也表示,當務之急是公共安全和政務公開。
作出判決的州高院法官米納多(Philip G. Minardo)認為,刪除市民卡信息,應該不會像兩位州眾議員所言影響國家安全,沒有駕照或美國護照人士,都可使用該市民卡。不過,他表示,判決並未被任何政治立場左右,他在判決書中表示,很多麻煩的起因,都是近期共和黨出台的移民事務議程,儘管有種種問題,法庭都不能因為某一政黨議程而制定新法律,且若要釋放這些現有的市民卡信息,需要花費近600萬元。一直以來堅定站在保護所有移民立場的白思豪,對7日的法院判決表示稱讚,他說這一決定保護了近百萬紐約客的個人信息,「市民卡建立初衷就是保護民眾,並幫助他們獲得必要的城市資源,法院決定能夠保證市民卡繼續發揮作用。」
紐約移民聯盟(The New York Immigration Coalition)行政總監崔慶漢表示,法官裁決保證紐約市能更好保護持市民卡人士的隱私和個資,「市民卡出台初衷,就是為包括移民 在內的所有紐約民眾提供平等機會,而非將他們推向危險中。」
市民卡從2015年出台至今,申請人數已超過100萬,且從今年1月起,市民卡不再存儲任何持卡人個人資料。
由兩名共和黨籍州眾議員去年12月提出禁止市長白思豪銷毀市民卡申請資料的訴訟,7日獲州高等法院判決紐約市府有權銷毀,不過,仍須待10天後(17日)才能執行。兩名州眾議員表示堅持立場,將上訴。